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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秋冬季消防安全专项 检查整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2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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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扎实推进我校秋冬季火灾防控工作,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就我校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部署,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坚决遏制火灾事故,为学校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及时间安排 

    (一)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整治领导小组

      长:王   

    副组长:方纯洁、杨世国、贺行佳、王琦进、盛晓青、汪俊东

      员: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负责人

    (二)时间安排

    1、各单位组织自查自改:20201021日至1031

    2、学校组织重点检查:2020111日至116

    三、重点检查范围 

    学生公寓、食堂、实验楼、教学楼、科研办公楼、图书馆、大礼堂、小礼堂、大学生活动中心、大学生孵化基地、出租商铺、高层建筑、施工工地、重大活动场所(区域)等。

    四、重点检查内容及整治要求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必须拆除或者更换。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员工宿舍及临时建(构)筑物,必须拆除或者更换。大型活动现场布展禁止使用易燃可燃装饰材料,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二)防火分隔不到位。“多合一”场所,必须符合《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A703-2007,凡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停止使用(租用)。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的,必须及时修复或者更换。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的,必须立即关闭并保持常闭状态;防火门闭门器、顺序器损坏导致防火门不能自行关闭的,必须及时修复。

   (三)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封闭、堵塞、占用的,必须立即打通、拆除、清理,恢复畅通。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必须拆除。违规搭建临时建筑,占用防火间距、疏散通道的,必须拆除,恢复原状。

   (四)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必须及时搬离。其他场所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必须在明显部位设置禁烟禁火等警示标志,并安排专业人员管理。校园、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的,必须及时清理。

   (五)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或者不能正常运行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报警功能。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的,必须立即整改,将控制柜设置为自动控制状态,并张贴明显标志。防火卷帘、非消强切、消防广播、消防电话等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联动功能。消火栓系统不能正常供水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供水功能。相关场所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失效、自然损耗的,必须及时补充完善,齐备有效。消火栓、灭火器、安全出口、应急灯等设备设施出现缺少、失效、故障等不能正常使用的,必须立即维修、更换。

   (六)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的,必须及时搬离、清理,严禁进楼入户。教职工楼、学生公寓等有人员居住的场所内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必须搬离,严禁“人车同屋”。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的部位与其他部位直接连通的,必须设置防火分隔设施。电动自行车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的,必须及时纠正,加强教育警示。电动自行车停放周围有易燃可燃物的,必须及时清理,确保安全距离。

   (七)违规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电热器具、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电气线路穿越或者敷设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中的,必须采取穿管保护等防火措施;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周围必须采取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防火隔离。电气线路必须敷设规范、实行穿管保护。

   (八)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的,必须及时明确并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的,必须组织参加培训,确保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在紧急情况下能熟练操作设施设备。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必须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训练、实战化演练,确保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要求,能够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九)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的,必须落实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并如实制作检测维保记录,存档备查。未定期开展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的,必须安排专人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妥善处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每日开展防火巡查,学生公寓必须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学校存在火灾隐患的,必须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必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十)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的,必须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开展示范性检查,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确保突发情况下及时扑救初起火灾,疏散在场师生。师生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的,必须定期组织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使其了解本场所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人员密集场所现场工作人员,在火灾发生时必须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五、职责分工 

   (一)保卫处负责学校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等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重点做好校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系统的排查和维修;联合开发建设部对校内施工单位用电、用火、用气等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强化防火安全巡查检查制度,强化专兼职消防队伍培训演练。

   (二)总务处负责学校公共区域供电线路、开闭所、配电室(箱)、锅炉、电梯以及食堂、出租商铺的用电、用火、用气、油烟管道等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重点是人员密集的“多合一”场所。

   (三)学生处牵头,重点对学生公寓内使用大功率违规电器;私拉乱接电源;违规使用酒精炉;疏散通道不畅通;消防设施配备情况;电动车违规充电、停放等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同时,进一步重点检查大礼堂、小礼堂、大学生活动中心、大学生孵化基地等场馆消防安全隐患情况。

   (四)教务处牵头负责实验室易燃易爆危化品储藏室、实验室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

   (五)环境建设处负责对校园内的枯枝、灌木、杂草等进行清理,形成防火隔离带;重点检查待建区、易燃易爆品存放点消防安全隐患情况。

   (六)各二级学院按网格化安全管辖范围负责开展内部消防安全隐患检查整改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措施、责任、时限、预案,逐一督促整改到位,坚决把消防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继续抓好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活动(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使师生掌握基本防火灭火消防安全常识、火灾逃生技能、自救互救知识和避险技能。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消防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此次专项检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安全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全力抓好秋冬季火灾防控及消防安全检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

   (二)分工协作,形成合力。校属各单位要根据工作要求,统筹安排,科学部署,积极配合,落实责任,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分工协作、协调配合,强化隐患防控和应急联动。

   (三)跟踪问效,狠抓落实。消防安全检查整治专项工作列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保卫处加强综合协调和督察指导,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及时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对发生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各单位消防安全检查整改自查记录表请于1031日前上报保卫处。联系人:张保卫,65872616

 

 

                              安徽新华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

 

                                  2020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