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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开学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2-27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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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开学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新学期伊始,为确保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保障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开学期间安全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1、学生报到后,各二级学院要普遍开展一次以“防火、防盗、防骗、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传染疾病”为主要内容的主题班会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2、禁止任何单位未经允许组织学生开展春游活动。禁止学生到大蜀山森林公园野炊。

3、要教育学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宿舍内不要存放贵重物品和现金,离开宿舍要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二、大力开展安全工作自检自查,消除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各教学单位负责教学楼、实验楼的安全检查。学生处负责学生公寓楼的安全隐患排查。总务处负责配电房、锅炉房、食堂和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公课部负责体育设施的安全检查。

各教学单位重点部位要严格落实“三把锁”制度(防盗门一把锁、木门暗锁和挂锁各一把)

保卫处负责对门卫的安全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负责重点部位的监督管理,落实重点部位巡查签到制度;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管理,掌握外来务工人员的基本信息。

各单位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对不履行职责或失职、渎职的行为要严肃处理。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报学校保卫处。

三、切实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管理,确保财产安全

1、加强教学楼值班检查制度。各教学单位的值班学生,要强化责任,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并作好检查记录。

2、学生处公寓管理中心要加强出入人员的管理,严格检查、验证、登记制度。加大公寓楼内外的巡查力度,防止发生盗窃案件。

3保卫处要加强实验楼值班人员、门卫管理和校园的巡逻工作,对出入大门的人员和车辆进行检查、验证和登记,重点部位要严格落实巡逻签到制度。

四、要把握校园安全管理的重点,坚决杜绝各种事故的发生

1、各单位要教育引导教职工、学生在校园内不要开“英雄车”。要减速慢行,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2、自觉遵守校园秩序管理,不得在主干道上乱停乱放。

3、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制度和从业人员资格审核制度,严禁假冒伪劣产品、“三无产品”、过期产品在校园内销售。

4、要严格宿舍的进出管理。严禁非法推销产品人员进入宿舍销售产品。遇有情况要立即报告保卫处。

五、加强各级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

学校各级各类值班人员要切实担负起维护学校安全的重任,坚守岗位,恪守职责,遇有突发情况要及时报告。对校园内发生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信息,要及时、全面、准确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漏报。

1、总值班、学管值班要加强对其他值班岗位的监督管理,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

2、各级各类值班人员遇有突发情况,要及时向总值班汇报。

3、其他各值班人员要按照值班规定,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4、对值班期间不履行职责的有关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发生严重事故案件的,要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

特此通知

 

 

 

 

                   安徽新华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