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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四期机动车辆停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2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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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四期机动车辆停放的通知

 

农行客服中心、集团开发建设部、集团采购部、新华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加强校园环境建设,规范校园停车秩序,学校在年初投资建设了东门停车场,现已建设完成。经研究决定,自2015316日起,所有四期工作的员工车辆一律将车停放在东门停车场内,严禁再停放在道路两边,违者将根据《安徽新华学院交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处理。望各单位教职员工积极配合,自觉遵守规定,共同打造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特此通知

 

 

 

             安徽新华学院保卫处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