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1年度消防器材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3-04

     安徽新华学院是拥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位于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核心区,校园紧邻大蜀山,学校占地面积15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50万余平方米。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3000余人,其中本科近20000人。专任教师1400余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占42%。学校实验实训中心现有各类实验室251个。学校图书馆馆藏文献资源总量超过300万册。安徽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安徽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是首批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高校,首批“安徽省创业模拟实训师资培训基地”和“大学生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拥有1个安徽省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AA级)。设有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药物研究所、建筑设计研究院等十多个各类研究机构。学校现有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城市建设学院、电子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财会与金融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商学院、外国语学院、药学院、艺术学院、科技学院12个二级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部等2个教学部。

     根据2021年工作计划,拟对我校全年消防器材类物资公开招(邀)标采购,热忱欢迎有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2021年度消防器材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CGZB-2021-001

二、招标项目内容

三、招标及定标方式

1.本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邀标方式,定标为招标方内部议标;

2.招标方有权对本次招标项目内容进行分包或拆包。

四、产品标准及规范

1、消防器材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消防器材产品包装完好,产品内贴出厂标签,包装箱外要有标准名称,标准编码;

3、本招标文件成文时,上列标准和规范均有效。所有标准和规范都可能被修订,供应商应达到上列标准和规范最新版本的要求;

4、上述技术标准和规范如与国家、国际最新标准相抵触或未能罗列完全时,应以国家、国际最新标准为依据。

五、投标单位资质:

1、投标单位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为有以上设备生产能力的制造商、代理商、经销商;
3、投标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单位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及质量保证体系;

6、报名单位须具有在合肥市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

六、投标文件编制须包括以下内容

1、目录;
2、企业简介;

3、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

5、提供与所投产品相符的3C认证证书、检验报告等资料,扫描件或影印件必须清晰、完整;

6、投标单位类似项目业绩2份(投标时提供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7、报价表(按照招标项目内容表格),产品报价含运输、卸货、税点(须标注税率);

8、业务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9、供货周期以及质保售后政策;

10、不高于市场价格承诺书。

七、投标须知

1、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所投的品种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杜绝串货和假冒伪劣行为;

2、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响应招标方所提出的开票要求,包括招标范围内的所有产品;

3、本次采购项目招标不收投标人任何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承担与投标准备工作相关的所有费用。

八、招投标纪律

1、所有参与投标、招标的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

2、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不得排挤他人投标,不得干预招标人员的评标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打探和搜集评标情况,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3、招标方相关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私自向外透露和本次招标项目相关的任何信息情况。

九、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方式

1、投标保证金:无

2、合同履约保证金:3000元,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日内将合同履约保证金汇至安徽新华学院账户。

3、招标人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称:安徽新华学院;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区支行;

银行账号:1208 6001 0400 07937

4、履约保证金返还: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七个工作日内,乙方凭保证金收据原件到甲方无息退还(对公转账形式)。

十、投标报价

1、投标方必须按照招标项目内容清单中的要求提供详细报价;
2、若单价和总价有差异,则以单价为准,并对总价进行修正;若数字和文字表示的金额之间有差异,则以文字金额为准,并对数字做相应的修正;若正本与副本有差异,则以正本为准。

十一、投标人保证
1、投标价不超过其在国内市场的价格以及其卖至买方相同地域的价格。若违反保证,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偿还多付的款项;
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所有问题和要求的回答应是肯定的、真实的、准确的;
3、投标人应按要求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否则后果自负(投标文件不退回);

4、投标人应对产品质量及交货期作出明确承诺。

十二、答疑截止时间

1、答疑时间:2021年3月8日- 2021年3月11日。

1.1、投标人在获得本招标文件后,如果有问题需要招标人解释和答疑,应当在答疑规定时间前,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文件并提供电子版;

1.2、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答复(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1.3、招标答疑文件或补充招标文件将成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本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招标文件(含补充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是签订采购合同的主要依据,采购合同条款中涉及本招标文件的条款应当与本招标文件(含补充招标文件、答疑文件)相一致;

1.5、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自行做出的理解、解释、推论和应用,招标人概不负责。由于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的任何误解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十三、投标方式、地址及截止时间

1、投标方式:

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资审文件、投标书等装入密封的信封内,封条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封面注明“安徽新华学院消防器材年度采购投标文件”。投标书包括正副本各壹份。将投标资料直接送至安徽新华学院物资采购处,并同时提供与本次投标相关的样品(须在醒目位置标注以下内容: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人姓名、投标人联系电话)。

2、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3月18日11时止。

2.1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方须送齐投标文件及相应产品的样品,超过投标截止日期后二者缺一者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2.2超过投标截止日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方的投标文件及样品。

十四、联系人、联系电话及联系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江老师15255105498  姜老师13965431080

监督电话:0551-65872097

联系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555号安徽新华学院(北大门)物资采购处

 

 

                                          安徽新华学院物资采购处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