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学院高招录取录检工作组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8-06-08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2018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规定,为确保我院2018年招生录取录检工作有组织、有秩序地顺利进行,现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录检组工作流程

第一步:安排布置录取现场以及设备的使用和调配。

第二步:在每批次录取前召开录检组工作会议,部署该批次录检工作。

第三步:与相关录取省份考试院或招生办进行工作联系和登陆招生服务器,按时网上报到。

第四步:下载和审阅考生电子档案,第一审阅考生体检表,再阅考生专业档和总体评价,第三根据专业调整确定拟录取新生名单,上传拟录取和退档考生电子档案。

第五步:根据招生情况安排好征集志愿录取工作。

第六步:根据高招政策完成录取工作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录取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第七步:负责联系省考试院统一印制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

第八步:录取通知书打印。

二、阅档内容和基本要求

(一)阅档内容

审阅考生电子档主要是审查考生体检表,根据《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判定。体检表合格后审阅综合评语和考生专业档。根据《安徽新华学院高招录取专业调整原则》进行专业调整。

(二)基本要求

1、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做到公开透明,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明招生纪律,对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加强对录检人员的严格管理,录取工作人员佩证上岗,录取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各组成员应各司其职,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其他组工作现场。

3、录检人员要遵守严格保密制度。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和手段泄露招生机密及未确定发布的信息,确保考生电子档案、数据资料的安全。

4、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尽职尽责,圆满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三、录取中专业调整原则

(一) 第一专业调整基本原则

1、在第一专业志愿上,遵循“志愿优先,择优录取”原则。

即首先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安排其专业,若某专业报考人数超过该专业计划数,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剩余考生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若某专业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分数高于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则根据“志愿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后者;以此类推。

2、在相同专业志愿上,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安排其专业后,若某专业报考人数超过该专业计划数,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剩余考生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若某专业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分数高于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则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前者;以此类推。

(二)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其填报第一专业志愿的“专业相近,考虑相同院系(或相同学科)”的原则,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剩余考生按第二专业志愿的“专业相近,考虑相同院系(或相同学科)”录取,依次类推。

(三)根据体检结果,对部分考生不适宜就读某些专业的,依据上述原则调整专业。

(四)根据以上原则仍不能被我校录取的,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五)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学生如想改换专业,可在入学后按学院有关规定调整。

四、录检过程中出现问题处置流程

五、征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