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基本状况
1、从干涉案的人数上看,呈上升趋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康树华作的一项调查表明:1965年青少年犯罪在整个社会刑事犯罪中约占33%,其中大学生犯罪占1%;“文化大革命”期间,青少年犯罪开始增多,占整个刑事案件的60%,其中大学生犯罪占2、5%;而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占到整个社会刑事犯罪的70%—80%,其中大学生犯罪约为17%。
另据有关资料统计显示:1978年以前,我国大学生违法犯罪率为5%00,20世纪80年代末上升到10%00,到20世纪90年代,违法犯罪的大学生占高校总人数的126%00。
2、从案件的类型来看,几乎涉及刑法规定案件的全部。常见的类型主要有:以盗窃为主的财产型犯罪;以强奸和卖淫嫖娼为主的性犯罪;以报复凶杀为主的暴力性犯罪;以封建迷信和“法伦功”等邪教为主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以营利为目的的赌博犯罪以及计算机违法犯罪和毒品违法犯罪。
3、从造成的后果来看,社会负面影响很大。
4、从新特点来看,女大学生犯罪日趋严重。在20世纪80年代,男女大学生违法犯罪比例为7:2,20世纪90年代上升到7:4。女生犯罪的性质越来越严重,犯罪的方式也呈现多样化。
二、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原因
1、社会原因。一是社会变革导致利益主体、就业途径、分配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多样化,不平等现象扩大,使大学生的心理机构和心理定式受到冲击,产生不正确的心态。二是受不良社会思潮的影响,大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错位,理想信念、道德观念不断地被支解;三是受不良社会文化的影响,经不住诱惑、刺激,失去理智。
2、家庭原因。一是对子女的溺爱。
3、学校原因。部分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薄弱,主要表现是:会议上讲的多,下面抓落实的少;提要求的多,干的少;工作方法粗疏的多,过细的少。有些领导很少深入下去,不主动了解学生的思想情况。高校在管理中问题较多,主要是管单不管全、管事不管人、管惩不管教。对学生事先不教育、不预防,等出了问题,才按照规定对号入座,研究处分。至于如何帮教,使学生真正认识自己的错误,悔过自新,做的不深不透。
4、个人原因。高校进行了普法教育,但效果并不令人满意。在实际生活中,大学生既不懂得依法约束自己的言行,又不懂得依法保护自己的利益。在调查158名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的违法人员中,因不懂法而犯罪者有81名,占违法总人数的51、3%。大学生有抑郁、焦虑、社会恐惧、自卑、过分依赖、神经衰弱等心理疾病的人数,要普遍高于一般的社会青年。
三、大学生违法犯罪的综合治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党中央从我国国情出发,总结多年来维护社会稳定的基本经验。它的根本目的是预防犯罪,减少犯罪和打击犯罪。
1、狠抓思想教育。主要是德育教育、法制教育、心理教育。使大学生知道做人的基本准则,知道运用法律来规范和束约自己的言行,知道如何正确处理、调节和控制自己的不良冲动,知道如何把个人的需要和欲望置于道德和法律的约束之下。
2、强化学生管理。主要是“管”、“理”并举。“管”要依法管理,管而有度;“理”要依情而理,理而有节。在对学生的创新管理中,学校领导层要以校长为核心,形成合理的管理机构,严密的管理体系。
坚持以学生为本。必须坚持“三先”原则:管事先管人,管人先管心,管心先知心。坚持疏理感化。高校学生管理不力的根本原因是,思想落后,方法陈旧,强权意志,官僚作风。抓好建设队伍。高校要把学生管理当作重要的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各部门的管理要分工协作,其抓公管,形成合力。院(系)对学生要实行全过程、全方位、全员额的管理。
3、正确实施打与防。高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把重点放在防范上,放在教育上,放在管理上,而不应该把重点放在打击上、处理上、惩罚上。对大学生要坚持帮助教育为主的原则,可打可不打的,应坚持不打;可重可轻的,应坚持从轻;可开除可不开除的,应坚持不开除。一是加强教育,增强防范意识。二是突出重点,抓好有问题学生的帮教;三是把学生组织起来,建立自我防范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