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学院师生安全,维护教学、科研、生活正常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特通知如下:
一、校内车辆行驶速度应控制在20公里/时以内,禁止超速行驶和鸣笛。
二、所有进入学院的车辆需停放在划定的停车位或停车场内,禁止车辆乱停乱放。
三、非机动车辆出入大门应下车推行或减速慢行,禁止私拉乱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电动车、自行车、三轮车需按照指定区域有序停放。
四、在校师生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避让车辆;严禁学生在校园道路上打羽毛球、轮滑、滑板、骑单轮车等。
学院保卫处将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秩序检查、监督和管理,对违规现象严格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学院保卫处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