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视频监控安全管理,整合校内视频监控资源和摸底工作,根据治安管理相关要求,现对校内非学校保卫处统一安装的视频监控设备信息进行统计和备案。
一、统计范围:
(一)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
(二)校内经营单位(食堂、快餐店、超市、门面房含各类经营、浴池、健身房等)、物业单位、校企合作单位等;
二、组织实施:由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统计和汇总
三、统计内容:具体统计内容见附件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统计视频监控信息要全面、准确,不得瞒报漏报;
(2)各单位请于10月9日17时前将汇总电子稿发至保卫处张万豪老师钉钉,纸质稿一并上报,联系电话:13034029539。
新华学院保卫处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