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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校园安全稳定暨组织开展春季开学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5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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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校园安全稳定暨组织开展春季开学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预防涉校涉生安全风险事件的发生,根据学校安全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决定结合我校春季开学及疫情防控情况,全校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年2月25日——3月1日

二、检查内容重点

意识形态领域安全;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和心理健康;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校园“三防”建设;消防安全;校车安全;校舍及在建工程安全;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食品及卫生安全;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

三、检查方式

自查互查、集中检查相结合。各二级学院以互查、自查两种方式相结合;相关职能部门以自查为主;学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集中检查;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四、检查具体内容

(一)重大风险防范化解:着实做好“两会”期间意识形态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开展情况;组织开展反奸法制宣传和敌情宣传、警示教育等安全防范常识教育;认真做好抵御防范宗教传教渗透工作。(责任主体:学院办公室、宣传处、保卫处)

(二)疫情防控工作:分类制定返校工作方案、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签订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承诺书;建立学校新冠肺炎疫情报告制度、学生晨午(晚)检制度、因病缺课缺勤登记与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宣传和健康教育制度、心理咨询与干预制度等。(责任主体:学生处、二级学院)

(三)学校“三防”建设:学校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学校专职保安员学习培训、视频监控系统联网、防冲撞设施和防爆器材配备等情况;警校联动机制建设情况;学校警务站联防联控运行情况。(责任主体:保卫处)

(四)矛盾纠纷和心理健康:组织开展学校“五特”学生摸排工作;重点学生跟踪关注情况;涉校涉生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情况;学生返校前身体健康摸排及疫情防控落实情况。(责任主体:学生处)

(五)消防安全:以宿舍楼、教学楼、实验楼、体育场、图书馆、大礼堂、食堂、门面房等师生密集场所为重点,着重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消防自动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易燃品和助燃品是否规范存储、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对发现的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治,确保消防设施保持良好状态、消防通道畅通。(责任主体:保卫处)

(六)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以实验室、校医务室为重点,按照《安徽新华学院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全面开展对危险化学品、废弃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危化品储存情况;危化品“六双”制度落实情况;危化品购买、贮存、领用、登记、回收处置等制度落实情况。实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对学校危化物品保管人员和实验人员的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能、应急措施、作业场所危险因素、安全意识等方面的安全培训情况。 (责任主体:教务处、药学院、总务处、保卫处)

(七)校车及交通安全:着重检查校车和公务车使用管理制度;驾驶人员准驾资格审查;行车前安全检查;车辆定期消毒和日常检修;车辆动态管理制度、车内安全器材的配置情况。校内交通标志标识和减速带设施情况;校内机动车停车场配置及车辆停放管理制度。(责任主体:学院办公室、保卫处)

(八)食品及卫生安全:学校食堂安全标准达标情况,食堂食品经营许可和从业人员健康情况;疫情期间错时错峰有序就餐情况;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情况;食品安全责任制和管理机构建立情况;食品采购、贮存、加工、供餐、留样等各环节规范操作情况;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传染病和常见病、校内公共场所卫生等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校内生活垃圾中转及临时存放情况;校内水域、待建区、花卉树木等情况;传染病防控和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责任主体:总务处、学生处、环境建设处)

(九)校舍及在建工程安全:对校内教学楼、宿舍楼、图书馆、实验楼、食堂、围墙、阳台、露台、道路井盖、电力设施等人员集中活动场所全面排查,确保达到安全要求;检查学校正在进行的维修、修缮、施工安全保护措施到位情况,校内在建工地现场施工安全情况及施工人员住宿、生活安全情况。杜绝校园建筑物垮塌、坍塌等事故的发生。(责任主体:二级学院、学生处、总务处、保卫处)

(十)特种设备安全:开展对锅炉、压力容器、配电房、电梯、天燃气、空气能、实验室特种设备等为重点的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着重检查有无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备使用登记记录情况,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是否按章操作,有无私自改造情况,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按期校验和检修情况,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作业、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电梯、锅炉维保单位定期安全检测情况。(责任主体:总务处)

(十一)教育教学设备安全:检查各教室、实验室、计算机房、多媒体室等电子教学设备完好情况;检查室内外体育设施完好情况。(责任主体:二级学院、教务处、通识教育部)

(十二)学校周边安全:着重检查学校周边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情况,交通设施是否完善情况,学校周边治安隐患情况,周边“三小场所”安全隐患情况。(责任主体:学院办公室、保卫处)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校园安全稳定大检查大整治专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结合学校春季开学和疫情防控情况,切实做到组织到位,排查到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

(二)各单位要切实做到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更加扎实的作风,深入现场、深入检查,严格整治,确保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严格安全生产问责制,对安全工作不落实、专项检查不重视或因发现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请各单位于2021年3月1日17:00前将《2021年安徽新华学院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清单》报送至保卫处张保卫,联系电话:65872616。

安徽新华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