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校园非机动车通行及停放秩序,确保校园交通安全和环境整洁。根据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决定在全校开展非机动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4月26日起至本学期末
二、整治措施
1、非机动车辆在校园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务必做到安全行车,文明礼让。
2、严禁无牌无证、超标超限、违规改装、机件不全或刹车失灵的各种非机动车辆在校园内通行。5月21日起无牌两轮电动车禁止进入校园。
3、校内非机动车辆请自觉停放到划有标线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内,巡查人员将不定时开展巡查,对停放区域外的各种乱停乱放违停车辆采取强制搬离措施。
4、即日起,请车主自行处置本人长期不用的车辆,保卫处将在4月28日开展废旧非机动车(车身残破、零件缺失、落满灰尘、轮胎没气等长期无人使用的非机动车)专项清理工作,废旧非机动车统一暂存到三期停车场西侧。
5、集中暂存的废旧非机动车校内公告一周时间,公告期过后学校有关部门将对无人认领废旧非机动车辆集中处理。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广大师生宣传到位、落实到位。
2、各单位对师生文明行车、有序停放要加强教育和引导,协助维护好本单位周边停放站点的停放秩序并形成长效机制。
3、联系人:保卫处张保卫,电话:65872616。
保卫处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