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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寒假值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8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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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寒假值班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寒假值班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学校寒假假期安排的通知要求,为扎实做好学校寒假值班工作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学校寒假安全稳定,现对学校寒假值班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值班体系及联动机制

   (一)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建立寒假四级值班体系

    1、校领导带班

    2、学校总值班

  3、二级学院值班

  4、职能处室值班

   (二)学校总值班、保卫值班(监控员值守、校园巡逻、门岗等)、学生处值班、环境建设处值班、总务处值班等,实施上下联动、有效防控。

总值班在处理各类突发事件,需各二级学院和职能处室配合,各单位要第一时间派人到场协助处理。

    二、值班安排及检查督查

    具体放假时间以院办通知为准。值班安排如有调整临行通知。

 (一)校领导带班:校领导寒假值班由院办负责安排,值班校领导手机24小时保持畅通,校领导带班期间要检查学校各级各类值班情况和疫情防控情况。

   (二)学校总值班:值班时间为每天上午9:00——次日上午9:00,每天安排1人,24小时在岗。学校总值班由保卫处负责安排,总值班具体负责检查监督学校各级各类值班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

 (三)二级学院值班:每天安排1至2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安排人数),值班时间实行弹性制,每天在9:00——17:00之间必须到校至少巡查一次。每天要安排一名领导带班(不得离肥),负责本单位的日常工作和安全检查工作。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要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如遇有情况应第一时间到场协助处理。

 (四)职能处室值班:院办、学生处、总务处、环境建设处、保卫处、图书馆等职能处室值班,根据具体工作任务、岗位、工种等情况安排,负责本单位的日常工作和安全检查工作,并按要求和各自分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他职能处室根据工作情况酌情安排。

   (五)请各单位于2021年12月30日前将寒假值班表发至学校办公室穆天宇钉钉。2021年寒假值班表(样表)附后,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二)值班督查

学校督查督导处、保卫处要加大对寒假值班的检查督导力度,每周不少于2次对寒假学校总值班和学校各级各类值班工作进行检查督查,对工作中出现空岗、脱岗、迟到、早退等情况根据学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值班工作未落实到位,责任不明确的单位或部门提出整改和处理意见,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处理。

    三、值班要求

(一)学校总值班

1、总值班必须在岗在位,值班手机24小时开机并随身携带,必须保持联络畅通,及时协调处理各类突发性事件。

    2、严格履行总值班查岗制度,每日对各二级学院、学生公寓、保卫、水电等值班检查2次,对值班岗位检查情况如实记录(是否在岗,是否按照要求检查本单位公共财产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处理。

    3、如因工作等原因需调班、代班的,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的调班、代班手续。

    4、总值班要认真填写当天的值班记录,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5、总值班必须在二楼值班室休息。

    (二)二级单位值班

    1、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制度,按照学校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单位负责人系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定本单位寒假值班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落实到人。

    2、认真做好寒假防火、防盗等预防工作,值班人员认真检查教学楼、实验楼、配电房等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和处理,门、窗必须张贴封条。

    3、保卫、水电、学生公寓等值班24小时制,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严禁脱岗、空岗、迟到、早退。凡在值班时间值班电话无人接听的(吃饭、查岗除外),算脱岗一次。

    4、二级学院、图书馆值班人员在学校总值班室交、接值班钥匙,并在总值班室签到。二级学院、图书馆要建立值班记录,详细记录值班情况和巡查情况,值班记录自行保管备查。

    5、保卫处每天安排安保人员对教学楼、实验楼、配电房等进行巡查,检查教学楼门、窗是否关好,是否上锁,室外防盗设施是否完好。

    四、值班制度

  (一)交接制度

    1、假期总值班交接班时间为上午9:00,交接地点在总值班室。

  2、职能处室、二级学院交接班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二)报告制度

  1、一般事件由总值班自行处理,事后向有关部门反馈,或向带班校领导(分管校领导)汇报。

  2、重大事件坚持边处理边报告的原则,必要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相关院(系)参与处理。

  3、特大事件应在第一时间立即向带班校领导(分管校领导)报告,根据领导的指示启动《安徽新华学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奖惩制度

凡违反值班规定的,按照学院值班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屡教不改的或值班时不负责任造成损失的,报请校领导从重处罚。凡在值班过程中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制止重大事故,为学院挽回重大损失的,报请校领导给予奖励。

总值班电话:65872110,19956576867

    

         

                                   保卫处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