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电动车管理,维护良好交通秩序,保障校园和 师生安全,降低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的各类安全隐患,有效解决电动自 行车乱停乱放、影响校园整体环境等问题。根据《安徽省电动自行车 管理条例》《安徽新华学院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暂行)》及合肥市电 动自行车相关管理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电动 自行车专项治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实现校园内“电动自行车管理规范、停放秩序明显 好转、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校园道路通行明显顺畅、师生员工满意度 明显提升”的目标。
二、电动自行车类型
符合新国标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以 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能实现电助动或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 三轮车、四轮车、滑 (平) 板车。
三、工作内容
( 一) 实行《电动车校园通行证》管理
1.3 月 7 日 8:00--3 月 10 日 19:00,网上申领电动车校园通行证 流程 (小程序) 开通,符合《电动车安全技术规范》并且手续齐全 (车 牌、电子行驶证) 的电动车开始实行网上信息采集、审核;申领流程 说明见附件。
2.校内教工人员在手机钉钉和电子 OA 均可申请流程,学生、经 营户、第三方人员请在手机钉钉上申请,3 月 10 日 19:00 以后申领 流程 (小程序) 关闭,不再接受申领电动车校园通行证。线下集中张 贴《电动车校园通行证》(预计 3 月中下旬)。
3.4 月 1 日起,无张贴《电动车校园通行证》的电动车禁止进入 校园和禁止在校内行驶。
(二) 重点治理电动自行车校内通行及停放,集中管控违规、违 停、违规充电行为
1.校内不符合申领《电动车校园通行证》条件的、未在规定时间 内完成网上《电动车校园通行证》申领的、本人校内有电动自行车但 本人意愿后期不使用的,请该类型电动自行车车主于 3 月 15 日前自 行处理本人所属存放在校内的电动自行车,确保 3 月 15 日前将电动 自行车自行移出校园。
2.3 月 16 日起,学校对限期未移出校园的电动自行车,将进行 集中存放并上锁管控,张贴告知单,待假期前 1 个工作日再统一到保 卫处办理移出校园手续。
3.对违规行驶、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的行为及时进行文明劝导, 劝导无效的按《安徽新华学院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暂行)》进行处 理,并通报车主所在单位。
(三) 定期清理“废弃”“长期不使用”和无牌无校园通行证电 动自行车
1.对存在车体不完整、锈蚀严重、灰尘遍布、轮胎干瘪等问题的
电动自行车,定期进行清理,拖离至校内指定地点存放,待公告后统 一处置。
2.对于误清理的车辆,请车主本人及时联系学校保卫处进行认领。
3.4 月 1 日起,重点清理校内存有或行驶的无校园通行证电动车, 集中上锁管控或移出校园。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师生员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文明 行车、有序停车、绿色出行,确保校园交通安全。
2.广大师生员工须自觉遵守校园电动自行车行驶规定,规范驾驶, 规范停放车辆,共同维护校园良好交通秩序,携手共建安全、畅通、 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3.咨询联系人:张保卫 电话:65872616,15375431118
邮箱:zhangbaowei@axhu.edu.cn
安徽新华学院电动自行车 专项治理工作小组
2023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