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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7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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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电动车管理,维护良好交通秩序,保障校园 师生安全降低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的各类安全隐患,有效解决电动自 行车乱停乱、影响校园整体环境等问题。根据《安徽省电动自行车 管理例》《安徽新华学院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暂行)》及合肥市电 动自行车关管理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电动 自行车专项治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现校园内“电动自行车管理规范、停放秩序明显 好转、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校园道路通行明显顺畅、师生员工满意度 显提升”的目标。

二、电动自行车类型

符合新国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以 车载蓄电池为辅助能源,能实现电助动或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 三轮车、四轮车、滑 (平) 板车。

三、工作内容

( 一) 实行《电动车校园通行证》管理

1.3 月 7 日 8:00--3 月 10 日 19:00,网上申领电动车校园通行  (小程序) 开通,符合《电动车安全技术规范》并且手续齐全 (车 牌、电行驶证) 的电动车开始实行网上信息采集、审核;申领流程 说明见附件


2.校内教人员在手机钉钉和电子 OA 均可申请流程,学生、经 营户、第三方人员请在手机钉钉上申请,3 月 10 日 19:00 以后申领 流程 (小程序) 关闭,不再接受申领电动车校园通行证。线下集中张 电动车校园通行证》(预计 3 月中下旬)。

3.4  1 日起,无张贴《电动车校园通行证》的电动车禁止进入 园和禁止在校内行驶。

(二) 重点治理电动自行车校内通行及停放,集中管控违规、违 、违规充电行为

1.内不符合申领《电动车校园通行证》条件的、未在规定时间 内完成网上电动车校园通行证》申领的、本人校内有电动自行车但 意愿后期不使用的,请该类型电动自行车车主于 3 月 15 日前自 理本人所属存放在校内的电动自行车,确保 3 月 15 日前将电动 自行车自行移出校园。

2.3  16 日起,学校对限期未移出校园的电动自行车,将进行 集中存放并上锁管控,张贴告知单,待假期前 1 个工作日再统一到保 卫处办理移出校园手续

3.对违规行驶、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的行为及时进行文明劝导, 劝导无效的按《安徽新华学院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暂行)》进行处 理,并通报车主所在单位。

(三) 定期清理“废弃”“长期不使用”和无牌无校园通行证 动自行

1.存在车体不完整、锈蚀严重、灰尘遍布、轮胎干瘪等问题的


电动自行,定期进行清理,拖离至校内指定地点存放,待公告后统 处置。

2.对于误清理的车辆,请车主本人及时联系学校保卫处进行认领

3.4 月 1 日起,重点清理校内存有或行驶的无校园通行证电动车, 集中上锁管控或移出校园。

、工作要求

1.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师生员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文明 行车、有序停车、绿色出行,确保校园交通安全。

2.广大生员工须自觉遵守校园电动自行车行驶规定,规范驾驶, 规范停放车辆,共同维护校园良好交通秩序,携手共建安全、畅通、 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3.咨询联系人:张保卫  电话65872616,15375431118

邮箱:zhangbaowei@axhu.edu.cn

 

 

 

 

 

 

 

                                                      安徽新华学院电动自行车 项治理工作小组

2023 年 3 月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