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内非机动车管理,有效利用校园停车资源,创建文明、整洁、规范、有序的校园环境。学校将对校内存放的废弃非机动车辆进行清理,具体通知如下:
一、废弃非机动车认定标准
车身严重残破、变形、腐蚀;落满灰尘、车胎老化瘪气等明显长期无人使用的自行车、电动车、助力车等视为废弃非机动车。
二、废弃非机动车临时存放地点
(一)7号宿舍楼南侧(未集中上锁的车辆)
(二)三期停车场最西侧
(三)筷筷香餐厅南边(仅限自行车)
三、具体安排
(一)废弃非机动车辆车主可在2023年11月20日前到废弃非机动车停放点查找并自行处理本人所属车辆,同时告知保卫处备案(张老师15375431118)。
(二)2023年11月21日起,学校对逾期无人认领的废弃非机动车统一进行报废处理。
(三)请各单位务必将此公告向师生传达到位,校内正常使用的非机动车请保持车辆整洁、整齐停放至学校非机动车停车棚或停车区域内。
敬请各位车主理解、配合并相互转告。
附件:校内废弃非机动车停放点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