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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消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3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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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消防救援局、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定于2024年11月6日下午举行消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全民消防    生命至上

二、活动时间:  2024年11月6日14:30

三、活动地点:  三期广场

四、参与人员:

(一)高新消防大队领导,高新派出所领导(安管处邀请)。

(二)校领导,学生处、总务处、环境建设处、保卫处负责人。

(三)二级学院执行院长或行政副院长、学管秘书、辅导员代表2-3人、学生代表40-50人(各二级学院组织)。

(四)学生处管理人员2—3人、宿舍管理员20-30人(学生处组织)。

(五)总务处管理人员3—5人、校医2人、食堂和经营单位代表50-60人(总务处组织)。

(六)环境建设处管理人员2—3人、水电工、物业公司管理人员、保洁员30—40人(环建处组织)

(七)安管处校卫队、护校队、消防志愿者大队60—80人(安管处组织)。

五、活动安排:

(一)启动仪式(约30分钟)

   第一阶段:观摩消防疏散演练(三期食堂、快餐店)

   第二阶段:启动仪式议程

   1、宣读关于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2、学生代表发言

   3、辅导员代表发言

   4、领导讲话

   5、宣布消防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

   (二)参观消防器材、观看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展板(约10分钟)

   三)参加、观摩灭火实操演练(约10分钟)

六、活动要求:

(一)参加此次启动仪式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严格按照启动仪式相关要求落实到位,启动仪式既是一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原则上不得请假。

(二)请各二级学院于13:40分前带领参加此次启动仪式活动的学生代表在三期广场集合,组织开展消防应急疏散预演,14:30分正式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活动。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安管处张保卫,内线:72616。

特此通知

                               

                                  安全管理处

                               202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