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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夏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08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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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夏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夏季征兵工作,根据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的要求,现将我校今年夏季征兵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1、20176月毕业的应届男性毕业生;

    2、在校就读的男性大学生(女性大学生由合肥市征兵办统一组织征集)

二、征集条件

1、体检、体检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要求(身高160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政考按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2、年龄条件:高校在校生不超过22周岁,应届毕业生不超过24周岁。

三、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731日——6月10日。报名时需携带4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

2、体检时间:6月,由学校征兵办统一组织实施。

3、报名地点:安徽新华学院人民武装部(征兵办公室),学校大礼堂二楼东侧。

4、咨询电话:65872616,手机:15375431118(张老师)。

四、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应届男性毕业生的征兵宣传动员工作,优先推荐为预征对象。

2、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应征报名,必须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网上登记、报名。(网址:http://www.gfbzb.gov.cn应征入伍地:安徽、合肥、蜀山区、安徽新华学院

3、应届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要据实、认真登记本人信息,网上填写《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并自行打印、办理

4、在填写“补偿学费方式”一栏中,必须是以本人身份证办理的银行账号,并写清银行名称和地址。

五、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鼓励政策

1、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优先报名应征、体检政审、审批定兵、安排使用。

2、优待政策:由政府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家庭享受军属待遇。凡志愿到西藏服役的大学生,退役后地方政府还给于相应特殊补贴。

3、选用培养:优先选为士官、士兵提干、报考军校、保送入学。

4、考试升学:退役后参加政法干警考试,考试笔试总分加10分;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一定考试入读普通本科。

    六、几点要求

1、要广泛开展征兵工作宣传动员。各单位要通过会议、网络、手机短信、QQ群等多种形式,把今年征兵的基本要求通知到每位学生。

2、要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各单位要以征兵工作为契机,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兵役法规宣传。积极引导应届毕业生坚定投身军营、报效祖国的理想信念。

3、要加强征兵工作的组织领导。2017年夏季征兵工作由学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保卫处、学生处、教务处、财务处和各二级学院共同参与。各二级学院要把在外地就业、实习的毕业生纳入工作范围,鼓励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

4、要认真做好各项优抚政策的落实。学校征兵办公室要主动与蜀山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有关单位落实义务兵政府奖励、优待政策;学生处要积极做好补偿代偿学费的统计上报,并协助财务处及时将学费补偿款汇到入伍学生的银行账户。

 

                         

 

  安徽新华学院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