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月10日,为了加强学生的安全管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保卫处在学生公寓利用LED滚动宣传安全提示标语。
2、10月15日上午,我校联合高新管委会打击传销办公室、高新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公安分局在翰林广场举办“拒绝传销,从我做起,举报传销,人人有责”宣传活动。
3、10月15日,保卫处召开处务会,对9月份工作进行总结、10月份工作进行布置。
4、10月17日,保卫处召开处务会,就“三定”工作、全年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副院长马凤余教授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