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1日,保卫处就3月份校园车辆管理进行了实名通报。
2、为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4月2日,保卫处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放假安全工作的通知》。从加强安全教育、自检自查、重点要害部位管理、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加强各级值班和信息报告等五方面作了要求。
3、4月26日,保卫处合理安排勤务,确保了全省公务员考试顺利在我校完成。
4、4月28日,为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保卫处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劳动节放假安全工作的通知》。从加强安全教育、自检自查、重点要害部位管理、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加强各级值班和信息报告等五方面作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