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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华学院关于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8-10-03

       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是我校的就业方针。历年来,我校有近75%的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就业,他们以专业思想稳固,基础知识扎实,综合素质好,能力强、留得住、用得上,受到用人单位的广泛赞誉。为积极响应党和国家有关政策的号召,经研究,特作如下决定:

       一、在全校范围内,广泛、深入开展积极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教育广大毕业生正确认识自我,正确认识社会,正确认识就业形势,摒弃不正确的就业观念,树立职业平等、行行建功、处处立业的观念;正确理解到基层工作的意义,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地把个人理想同国家与社会的需要紧密结合起来,唱响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的主旋律和时代强音。

       二、学校对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号召,自愿到基层就业的毕业生进行表彰和奖励。对签约到基层单位、到教育生产第一线就业的毕业生派遣时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自愿到基层就业的家庭贫困毕业生,除给予一定奖励外,还进行适当的经济补助。

       三、学校积极与各基层用人单位联系,妥善落实毕业生的户口关系、档案等毕业生比较关注的细节问题,解决毕业生的后顾之忧,使毕业生能安心工作,同时做好跟踪服务,让各基层单位和毕业生双方都满意。

       四、对到基层就业毕业生的档案、户籍等,学校可以长期免费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