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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华学院毕业生文明离校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7-10-27

       为了加强毕业生的离校教育和指导,规范毕业生离校前行为,促进毕业生文明、安全、愉快离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就业工作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毕业生文明离校是高校育人的最后一个环节,是检验教学成果的一个平台,也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环节。学校高度重视,设立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小组,全面指导全校毕业生的离校工作。学生处、教务处、总务处、保卫处等职能部门及各二级学院、各毕业班辅导员在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落实离校工作。

       二、本规定适用全校按学制如期毕业(肄业)的各类应届毕业生。

       三、毕业生离校时间为每年的6-7月份。

       四、各相关单位统筹安排毕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二级学院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明离校活动。

       1.做好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学生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加强集体荣誉感教育,教育学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为国家、为人民贡献青春和力量的思想,脚踏实地、锻炼成才。

       2.加强毕业生的就业观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珍惜就业机会,促使毕业生在思想上、心理上为走上工作岗位做好准备。

       3.加强毕业生法制、社会公德、行为规范、感恩母校教育,倡导积极健康的离校活动,营造温暖和谐的离校氛围,引导毕业生争做文明毕业生和文明离校的表率。

       4.强化毕业生文明离校意识,妥善及时处理毕业离校期间的突发事件,维护良好的校园环境和稳定的校园秩序。

       5.开展简朴而热烈的毕业典礼,增强毕业氛围。

       五、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每位老师要认真细致、热情周到。

       六、各毕业班辅导员应做好毕业生离校登记工作,掌握毕业生离校的动态,确保每位学生能够安全文明离校。

       七、毕业生离校时各二级学院要营造隆重热情的氛围,真诚地为毕业生服务。

       八、学校保卫部门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和治安巡逻。在毕业生离校期间,做好突发事件的预案及应对处理工作。

        九、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时,严格按规定、按程序到学院相关部门办理手续,还清借、欠学校物资(学费)。

        十、毕业生离校期间应注意爱护公物,注意节水节电,不得损坏教室、寝室及校内一切场所的公共财产。

       十一、严禁毕业生在教室、宿舍内焚烧废旧物品,确保用电安全,增强防火防盗防范意识。

       十二、毕业生离校期间提倡勤俭节约、文明高雅的毕业纪念形式,控制毕业聚餐规模,严禁酗酒、闹事。凡是毕业生的集体活动,辅导员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必须参加。

       十三、毕业生中的共产党员、学生干部要带头遵守学校规定,维护学校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物,热情为同学服务。

       十四、毕业生应严格遵守各条规定,违者给予相应校级校规处理或处分,其处理决定装入学生档案,寄送用人单位或相关人才代理机构。

       十五、本规定由学生处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十六、本规定未尽事宜另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