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师德师风建设系列活动——“师德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13
为树立和表彰师德先进典型,弘扬新时期人民教师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增强教师职业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师德师风建设系列活动——“师德标兵”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如下:
一、参评对象:全体教师、辅导员
二、评选名额:全校共计划评选16名“师德标兵”
三、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履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
(2)热爱新华教育事业,认同并践行新华文化,爱岗敬业、严于律己、甘于奉献,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3)在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教科研成果等某一或多个方面有突出工作业绩和感人贡献事迹,充分展现新时期高校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
2.具体条件
教师:
(1)认真开展教学工作,授课中无政治思想、专业知识错误,课堂效果良好,热心辅导学生,较好履行岗位职责;
(2)教学效果好,参评前两学年内评教考核排名均在部门前10%以内;
(3)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改革和科学研究工作,并取得良好成果;
(4)参加教学竞赛获相应表彰,指导学生参加学科与科技竞赛等实践活动获省级以上奖励;
辅导员:
(1)热爱本职工作,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恪守职业规范,情系学生成长,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突出;
(2)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参评前两学年内学生满意度排名均在全校前20%以内;
(3)积极探索辅导员工作新途径、新方法,深入了解学生思想特点, 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工作,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工作成效明显;
(4)获得过校级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奖励,参加过省级以上辅导员工作方面的专业培训。
3.否决项:参评教职工如出现以下情况,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1)发生教学事故、管理事故、廉政问题者;
(2)有学术不端行为;
(3)损害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4)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四、评选程序
1.个人自荐:6月14日-19日
申请人填写“师德标兵”推荐表(见附表1)一式2份;可附相关业绩或事迹的详细说明材料一式2份材料,要求内容真实生动,文字简练,使用A4纸打印。
2.各教学单位初选:6月19日-21日
各教学单位对申请人情况进行检查审核、择优评选,确定“师德标兵”候选人名单,并于6月21日下午下班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提交“师德标兵”候选人的个人推荐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候选人生活照等电子稿、纸质稿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张校辉处。
具体推荐名额如下: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各3名;电子通信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动漫学院、商学院、财会与金融学院、通识教育部各2名;文化与新闻传播学院、药学院、思政部、国际教育学院、科技学院各报1名。
3.网络评选:6月26日-30日
通过官方微信推送等形式,宣传介绍“师德标兵”候选人的先进业绩和感人事迹,同时由学生和学校教职工对候选人进行网络评选。
4.校级评选:7月1日-5日
成立“师德标兵”校级评选工作组,综合个人材料、教学单位推荐、网络评选结果等,综合评定“师德标兵”。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张校辉老师,电话:65872019。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新华学院“师德标兵”个人推荐表
2.安徽新华学院“师德标兵”推荐汇总表
人事处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