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学院2017年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7-07-31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2017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规定,为确保我院2017年招生网上录取工作有组织、有秩序地顺利进行,现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则

(一)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二)录取新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录取工作坚持做到公开透明,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明招生纪律,对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二、网上录取组织机构及职责

录取现场所设立的各个工作组在录取领导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录取工作领导组负责。

(一)网上录取工作领导组

组  长:陆真

副组长:石秀和、杨世国、王可、李金星、王丽、朱兆健

成  员:管玉中、吴宏东、周永胜、汪俊东、盛晓青、陈宁、陈义盛、胡世暴、王志、代玲玲

职  责:全面负责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处理解决录取中重大疑难问题,对录取中的特殊问题集体讨论决定。

(二)录取管理组

 组  长:管玉中

 成  员:周永胜、程伟、林开伟、贾海波、毛天宇、张琳琳、徐子龙、

职  责:负责与省考试院进行工作联系;负责录取现场的安排以及设备的使用和调配;根据安徽省高校网上录取密钥管理办法,确保密钥安全和保密工作;登陆招生服务器,按时网上报到;下载和审阅考生电子档案,确定拟录取新生名单,上载拟录取和退档考生电子档案;把握好网上录取工作的时间和进度;根据招生情况安排好征集志愿录取工作,根据招生政策完成录取工作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录取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负责联系省考试院统一印制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负责录取通知书打印。

(三)技术组

组  长:王志

成  员:程伟、贾海波、毛天宇

职  责:负责录取网络系统管理和网络技术保障,录取信息的保密安全;负责计算机网络系统及录取系统所需设备安装、调试,录取期间的系统维护、安全可靠运行;负责录取期间网上有害信息的监控和封堵;高校学生综合管理系统使用与调试。

(四)录取监察组

组  长:王孝芬

成  员:自定

职  责:负责对现场录取工作实施监督检查,监督各项录取政策的贯彻执行,处理违纪事件,处理考生及家长来电、来访举报,新生入学须知内容审查,督查各二级学院通知书寄发工作等。

(五)宣传信访组

组  长:管玉中

成  员:代玲玲、陆如海、朱微波、王友雅、丁玮、金政

职  责:负责录取及相关工作宣传报道,负责录取现场的宣传布置工作;录取人员出入证件制作、录取通知书设计印制、入学指南设计印制、第一时间发布录取信息和新闻(发布学院网站:www.axhu.edu.cn);负责录取期间信件、电子邮件、院长信箱处理、信访接待和函件回复等工作。

(六)财务组

组  长:陈宁

组  员:自定

职  责:负责录取新生银行卡的办理;银行卡使用说明和新生入学须知收费项目的统计和审定。

(七)后勤保障组

组  长:吴宏东、胡世暴

成  员:自定

职  责:负责录取前设备配置(电脑、打印机、传真、录音设备等)及录取现场物资安排、入学须知纸张、办公用品采购及录取通知书印制等;负责录取期间的用电保障,提前要与电力部门沟通,安排好录取期间的电工值班以及食堂工作人员值班,保障录取工作人员用餐。

(八)接待联络组

组  长:盛晓青

组  员:自定

职  责:负责省教育厅和省考试院领导的接待工作;出入证件的准备和发放,非正常上班期间的车辆安排。

(九)安全保卫组

组  长:陈义盛

成  员:张保卫、廖胜武、保安2名

职  责:负责安全保卫和录取现场的门卫值班等工作。

(十)新生助贷政策咨询组

组  长:汪俊东

成  员:自定

职  责:负责录取期间及新生开学期间关于生源地贷款及其它奖、助、贷政策的咨询,相关资助政策文件的准备。

(十一)通知书邮发组

 组长:管玉中、王孝芬

组员:各二级学院团队(中层带队)、招办全体人员、督查督导处人员

    职责:负责最快速度寄发各批次录取通知书。

三、网上录取工作人员守则

(一)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必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实践招生改革,自觉维护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招生录取原则。

(二)招生录取工作必须接受岗前培训,招生工作人员未经培训不能上岗。

(三)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尽职尽责,圆满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四)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必须注意做好招生期间的保密和安全工作,加强“密钥”和密码管理,预投档和预录取的信息及考生个人信息均为保密信息,不得擅自公开,不得丢失有关文件、资料和档案,更不得泄露招生内部管理信息。

(五)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接受保卫人员的监督和检查,维护招生场所的正常招生秩序。

(六)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必须自觉讲文明、讲礼貌,爱护录取地点的公共财物,维护公共卫生。

(七)招生录取工作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门卫检查,禁止非录取工作人员入内,工作人员进入录取场所,必须佩带网上录取人员证件(胸卡),只允许佩带红卡的工作人员进入录取现场。

四、监督检查

(一)加强对录取场所的严格管理,录取工作人员佩证上岗,录取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各组成员应各司其职,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其他组工作现场。

(二)录取监察组实行全程监察,现场办公,录取场地设立举报电话、投诉箱。

(三)严格执行招生保密制度。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和手段泄露招生机密及未确定发布的信息,确保考生电子档案、数据资料的安全。认真执行回避制度。

(四)严格贯彻阳光工程,认真落实以“十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招生工作二十六不得”,完善招生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管理,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

五、附则

本细则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安徽省考试院录取现场联系电话及作息时间

      2、网上录取时间安排及录取期间值班电话

     3、“阳光工程”之“十公开”、“二十六不得”

     4、安徽新华学院录取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附件1:

注:(1)录取检查组对应院校联系电话另行通知。

      (2)省考试院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晚上20:00——22:00      

 

      附件2:

 

                   2017年网上录取时间安排及值班电话


              学院招办值班电话:0551-65872848   65872818       

 

附件3:

“阳光工程”之“十公开”、“二十六不得”

一、十公开:

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

公开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

二、二十六不得

(一)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十一不得”。不得出台含有违规“点招”录取等与国家招生政策相抵触的招生办法;不得超越职权制定招生办法或照顾优惠政策;不得擅自扩大高校招生规模或调整高校招生计划;不得擅自调整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试点高校范围、招生计划和规定的项目范围;不得划转计划委托任何军队院校招生。省级招办不得违反投档工作程序或在政策之外降低标准向有关高校投放考生档案;不得将未按要求进行公示的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考生档案投放给高校或为高校办理录取手续;不得擅自改变高校招生计划类型;不得为无计划高校或擅自为高校突破招生计划办理录取手续;不得对已录取考生违规变更录取学校和专业;除国家特殊需要外不得在招生结束后违规组织特殊类型招生补录。

(二)普通高校“十五不得”。各高校不得发布未经主管部门备案的招生章程或者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不得无计划或擅自突破计划规模进行招生或违反计划管理要求调整计划;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擅自扩大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规定的项目范围、招生计划;不得违反规定的招生程序降低标准录取考生、拒绝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不得在特殊类型招生中变更经公示的考生入选专业、录取优惠分值或录取不具备条件的考生;不得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不得在新生入学后将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调整到普通类专业或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不得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以各种方式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或以“签订预录取协议”“新生高额奖学金”“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方式恶性抢夺生源;不得向中学、考生及家长收取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或与招生挂钩的任何费用;不得避开省级招办通过中介机构或学校教师等自行组织生源录取考生;不得在单独考试、综合评价等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组织不符合本地高考报名条件的外省生源。高中教育阶段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替考生填报高考志愿;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高校收取与招生挂钩的任何费用;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虚构事实或故意隐瞒事实。

                     举报监督电话:0551-65872006、65872848

          

    附件4:

安徽新华学院录取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根据《2017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我院网上录取突发事件,确保我院2017年网上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安徽新华学院录取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一、切实加强安徽新华学院2017年招生网上录取工作安排的执行,录取期间实行录取值班报告制度,按主管部门要求,及时报告,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上报,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二、在招生录取期间遇有下列情况时,应立即上报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1、网络出现故障时,如不能及时排除故障,技术组要立即上报,并将启动备用录取现场。

2、在录取期间和电力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如出现电力意外故障时,及时采用备用电源和已装好相关软件的备用电脑。

3、如出现群体性信访时,要认真安排好政策解释工作和安抚工作,如信访者出现违法行为,学院上报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

4、保卫处对录取现场实行两道防线,出入严格检查确认证件,确保录取现场安全有序,如出现异常,及时处理,并上报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5、可能发生火灾时,在场人员要及时报警、自救,保卫部门要第一时间赶到,尽量使录取资料不受损失。

6、如发生录取人员人身伤害时,要及时救护、上报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7、如遇到其他意外事件时,及时上报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三、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组长:陆真

       副组长:石秀和、杨世国、王可、李金星、王丽、朱兆健

       成  员:管玉中、周永胜、盛晓青、陈宁、陈义盛、汪俊东、胡世暴、吴宏东、王志、代玲玲

 

四、突发事件上报流程

 

五、突发事件重要信息上报责任制,招生录取工作的各组组长负责,对发生迟报、漏报、瞒报重要紧急信息的第一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理。

 

                                                                                                                                                                                                                                安徽新华学院录取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