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学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处置预案
发布日期:2018-07-01
一、总 则
(一)指导思想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我校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和良好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及所属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以下简称各单位)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 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及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或严重影响学校的安全稳定,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机理和发生过程,我校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六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 涉及学校安全的洪涝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涉及学校楼堂馆舍发生的火灾、交通事故、溺水事件、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有毒有害气体及化学品引起的中毒、爆炸、危险品泄漏污染等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供油等供应事故; 各类大型活动、军训、实习、参观等集体活动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 其他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安全事故。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发生在校内的重大传染病疫情;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食品卫生和食物中毒; 生活饮用水污染;其他严重危及师生员工健康与生命安全的安全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 校内师生员工参与各种非祛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课、罢餐、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 针对师生员工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治安刑事案件、民族宗教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师生员工各种非正常死亡、失踪以及其他影响学校安全稳定和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
5、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主要包括: 学校主管的网络和信息系统发生的有害程序事件、网络攻击事件、信息破坏事件、信息内容安全事件、设备设施故障和其他灾害性事件。
6、教育考试安全事件。主要包括: 学校组织实施的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组织评卷等重要环节出现的试卷(答卷)泄密事件; 在考试组织实施中出现群体舞弊、阻碍考试等突发事件; 网络有害信息、停电等影响考试及社会稳定的其他突发事件。
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 Ⅰ级(特别重大)、Ⅱ 级(重大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突发事件具体级别的确定,由学校各专项应急预案按照国家的有关标准分类确定。
Ⅰ、Ⅱ级由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处置,Ⅲ、Ⅳ由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处置。
(五)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积极预防。把保护师生员工的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因突发事件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学校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应急管理体制,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处置工作。
3、部门联动,快速反应。学校所属各单位应互通信息,主动配合,快速反应,确保预防、监测、预警、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紧密衔接和正确应对。各级管理人员要深入一线,了解掌握动态,实现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
4、正确研判,及早控制。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强化信息收集和深层次的分析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把突发事件控制在基层,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防止造成局势失控。
5、科学规范,依法处置。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和“可分不可聚、可息不可激、可散不可集”的要求,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6、把握主动,正确引导。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沟通,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准确、客观地发布突发事件的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六) 应急预案体系
1、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总体预案。
2、各相关职能部门、部(馆)、二级学院结合实际制定各专项应急处置预案。
(1)保卫处负责制定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包括:《安徽新华学院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安徽新华学院重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安徽新华学院湖面溺水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安徽新华学院建筑物倒塌应急处置预案》、《安徽新华学院有害有毒气体泄漏及危险品爆炸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安徽新华学院大型活动拥挤踩踏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2)总务处负责制定生活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包括:《安徽新华学院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安徽新华学院停水和停电应急处置预案》。
(3)学生处负责制定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包括:《安徽新华学院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安微徽新华学院突发传染病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安徽新华学院公寓楼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4)校办公室负责制定《安徽新华学院网络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5)教务处负责制定《安徽新华学院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3、迎新、校庆、大型文体活动、重要敏感时段,由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制定应急预案。
4、各专项应急预案由制定单位统一上报学校应急管理办公室,经审定后下达执行。各单位应结合任务和形势的变化,不断修订、完善各专项应急预案。
二、突发事件组织领导体系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处、室(部、馆) 主要负责人以及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和行政工作的副院长。主要职责:
1、对学校突发事件实行统一决策,统一组织,统一指挥。
2、启动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3、现场指挥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开展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4、重大问题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请示报告。
(二)办事机构
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保卫处,保卫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配备专职应急管理人员。办公室其他成员由校办公室、学生处、教务处、总务处相关人员担任。主要职责:
1、负责学校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做好各类信息情报的收集、整理工作,对有关的信息、数据进行认真分析,提出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及时总结推广有关高校处置突发事件好的经验和做法; 检查督促各单位对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的落实情况;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2、负责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应急演练、队伍培训等应急体系建设。
3、组织评估、修订《安徽新华学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开展各专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4、推动应急平台、专家队伍以及应急管理长效机制建设。
5、做好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 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
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型,学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6个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由各分管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起草与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承担应急指挥办公室的工作。
1、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责任领导: 分管副校长
责任部门: 保卫处
2、事故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责任领导:分管副校长
责任部门: 保卫处
3、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责任领导:分管副校长
责任部门: 学生处
4、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责任领导:分管副校长
责任部门: 学生处
5、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责任领导:分管副校长
责任部门: 校办公室
6、教育考试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责任领导:分管副校长
责任部门: 教务处
(四)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职责
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各专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工作职责是:
1、建立突发事件的预防、监测和预警机制。
2、全面收集、整理各专项突发事件信息资料,及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督促各部门抓好落实。
3、及时总结经验,调整修订本级应急处置预案。
4、建立应对各专项突发事件的专项资金、器材设备,储备各类救灾专用物资。
5、负责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与协调工作,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6、负责突发事件发生原因的调查分析,根据事件的性质,提出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的建议。
7、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情况,争取各种援助。
8、负责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
9、全面、客观、准确、及时地对外发布信息。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机制
1、学校及各所属单位应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所属范围各项安全防范工作的落实情况。学校安全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各单位安全工作的检查与监督。
2、严格落实《安全周报》制度。各单位每周五将本单位的安全情况上报督查督导处。对业已发生的安全事件或存在的安全隐患,经院
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后,责成相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
3、学校及各所属单位要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建立风险隐患排查信息数据库,实行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都要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同时做好防范、监控和应急处置准备。
4、对重大隐患和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着手研究治本措施,力求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要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对可能波及临近地方和单位的重大隐患应及时通报。
5、学校建立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机制,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和趋势分析。加强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日常管理,依法对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有针对性地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6、学校突发事件风险评估委员会由全体校领导和校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保卫处、督查督导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7、学校每年年底要组织对下一年度突发事件可能发生发展的趋势进行预测分析,提出相应的防范和整改措施。
(二)预警机制
1、确定预警级别
按照突发事件可能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预警级别确定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Ⅰ级为最高级别。
学校可根据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级别执行。
2、发布预警信息
(1)学校根据突发事件分析评估的结果,立即以适当的方式发布预警信息。同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2) 根据事态的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报告和发布预警信息。
(3) 预警信息包括: 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预警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
(4)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可通过广播、电视、通信、手机、信息网络、报警器、宜传车或组织人员逐个通知的方式进行。对学校内的特殊人群和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采取预警措施
(1)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进一步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2)按照有关规定发布与师生员工有关的突发事件预测信息,以及可能受到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和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3)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4)调集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和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确保随时可以投人使用。
(5)加强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
校园的治安秩序。
(6)报请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措施确保校舍、教学
设备以及交通、通信、水电气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7)转移、疏散或撒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或波及的人员,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8)关闭或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防止发生次生、衍生危害。
(9)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4、解除预警预报。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学校应按有关规定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四、应急处置
(一)信息报告
1、迅速。突发事件发生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向直接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30分钟。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的突发事件,可以越级上报分管校领导或学校主要负责人。
2、准确。信息上报的内容主要包括: 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续报。根据事态的发展及进展,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重大突发事件报送。重大或特別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最迟不超过1小时。内容包括:
(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2 )事件发生的起因分析、性质的初步判断和影响程度的初步估计。
(3 )学校应急处置工作组已采取的措施。
(4) 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初步反应。
(5) 事件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 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二)先期处置及启动应急预案
1、较大(Ⅲ 级)以上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启动应急预案由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决定。
3、尽力采取有针对性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前期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4、迅速向当地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三)组织协调
1、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单位负责人或其他有关处置人员接到通知后,应以最快的速度(45分钟)赶到学校或事发现场。按照应急处置预案的规定,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分工负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学校可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特点和处置工作的需要,设立综合协调、现场处置,新闻信息、后勤保障、医疗救护等各工作组。必要时可报请相应的主管部门或专业机构派出指挥人员、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进行紧急救援和处置。
(四) 应急处置措施
1、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
(1)学校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2)配合有关部门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撒离、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报请有关部门组织医疗专业队伍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教治、心理抚慰等救助工作。
(3)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域,实行交通管制,确保安全通道的畅通,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4)禁止或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限制使用有关场所,终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活动,采取其他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师生员工的生活保障,提供食品、饮用水、衣被等基本生活品和临时住所。
(6)启用学校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提供应急物资援助。
(7)协调有关部门抢修被损坏的校舍、教学设施以及交通、通信、水电气等公共设施,短时间难以恢复的,要实施临时过渡方案,保障教学秩序和生活基本正常。
(8)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教职工和成年学生参加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教职工和成年学生提供相应的服务。
(9)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2、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协助公安机关或有关专业部门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2)对可能影响师生情绪并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和问题,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立即组织党员、班团干部、铺导员、骨干教师和学生工作人员,深入学生开展引导教育和必要的心理咨询工作,化解矛盾,稳定师生的情绪。
(3)当发现有群体性突发事件聚集苗头时,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迅速赶到事发现场,控制事态发展,维护现场秩序。对事件原因要立即进行调查和取证,做好说服劝导工作,通知有关部门及时解决问题,把群体性聚集消除在萌芽状态。
(4)对校园内出现具有煽动性的大字报、小字报、宣传单,应迅速清除,防止扩散,对张贴者应确定其身份。
(5)当群体性突发事件已经爆发并处于局部聚集状态时,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迅速赶到现场,根据事件引发的原因详细调查。立即组织力量对聚集的学生进行分隔、劝导和疏散,恢复校园正常秩序。
(6) 对严重危害师生员工生命安全的突发事件,要全力配合有关部门第一时间挽救和保护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7)当群体性事件已经严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时,所有教职工要全部坚守岗位,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对在群体性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少数人员,报请当地公安机关,严密控制和监视。
(8)保卫部门要加强保卫力量,对校园实行封闭管理,对道路实行交通管制,查验现场人员的身份证件,限制校园及公共场所内的活动。防止学生相互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人校园趁机破坏。对强行外出的人员,门卫值班人员要耐心劝阻,文明执勤,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对不听劝阻的,门卫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9) 对容易受冲击的重点部位、重要场所的校园通信、广播、有线电视、涉外区域要设置临时警戒线。
(10)对涉及外教或留学生事件时,要立即对外教和留学生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
(11)对校园内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设备设施以及水电气的供应进行控制,必要时报请有关部门对网络、通信进行控制。
(12)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妥善解决现场纠纷和争端,控制事态发展。
(13)当严重危害校园和社会治安秩序事件发生时(打砸事件),依靠学校的力量无法平息,应立即请求公安机关依法派出警力进驻学校,依法采取强制性措施,避免冲突加剧,恢复校园秩序。
(14)当学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时,学校要全力派人劝阻。劝阻无效时,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维护秩序的工作,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混进游行队伍寻衅滋事,并及时请公安机关到现场协助做好工作,防止学生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
(15)要充分发挥党团组织、教师队伍、辅导员队伍和学生会干部以及学生党员队伍的骨干作用,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离校。
(16)如公安机关必须采取坚决措施时,学校各级管理人员要进一步劝说学生离开现场,保证学生人身安全。如学校必须作出处理学生的决定时,要掌握好时机和程度,避免矛盾激化。要孤立极少数闹事者,团结绝大多数学生,促使群体性事件尽快得到平息。
3、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在第一事件向当地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2)当网络和信息系统运行安全因病毒攻击、非法人侵、系统崩溃等原因出现异常或瘫痪时,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采取技术措施,尽快恢复网络和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同时,报请电信管理部门协调相关营运商给予支援,防止攻击事件蔓延到其他网络系统。
(3)当网络信息内容出现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及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有害信息和其他不良信息时,应立即采取管控措施,阻止网上有害信息或不良信息的传播。如无法迅速消除或恢复系统、影响较为恶劣时,应实施紧急关闭。同时根据不同性质,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引导工作。
(4)网络运行期间,如遇线路中断、路由故障、流量异常、域名系统故障、办公系统故障、邮件系统故障等相关事故,或者当学校网络服务器产生大规模、影响较大的拒绝服务攻击、系统入侵、端口扫描、恶意代码的发生等事故时,网络管理中心应采取紧急措施恢复正常,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5)全面了解网络和信息系统所受波及与影响,检查影响范围,跟踪事态发展,及时将处置情况上报。
(6)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调查取证,尽可能保留相关证据。对于人为破坏活动,应及时报请当地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和调查,依法进行处置。
(7) 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4、教育考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当地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以及上级考试机构报告。
(2)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网络与信息安全等突发事件影响考试工作的,按照有关预案并结合考试工作的特点确定应急处置方案。
(3)其他类别教育考试安全事件发生后,应立即报告上级考试机构妥善处置。如需其他部门协助的,同时报告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因停电,网络故障等偶发事件发生后,由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及时处置,并逐级上报。
(5)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五)信息发布
1、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由校办公室统一发布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发布信息要及时、客观、准确,并根据突发事件的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正确引导校园和社会奥论。
2、发布信息的主要形式包括: 举行新闻发布会、授权发布、提高新闻通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等。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及应急处置工作的虛假信息。
(六) 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和消除后,学校应停止执行应急处置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秩序。
五、事后恢复
(一) 善后处置
1、学校根据所遭受的损失和应急处置,救援过程中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个人的资金、物资等情况,制定救助、补偿、抚恤、安置等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纠纷,组织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
3、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4、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开展查勘和理赔工作。
5、协助有关司法机关对突发事件中出现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二) 调查评估
1、积极配合教育主管部门、专业机构及时查明突发事件发生的经过和原因,总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
2、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提交报告。
3、对特别重大的突发事件,应聘请有关部门专家或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三)恢复重建
1、学校应当尽快制定恢复重建规划,并积极开展工作。需要当地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支持的,应当按照隶属关系及时提出请求。
2、学校应在当地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尽快修复被损坏的校舍、教学设施以及交通、通信、水电气等公共设施。
六、保障措施
(一)宣传教育
1、学校及所属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特点,通过培训、课堂教育、校园电视广播、网络、专栏、黑板报、宣传手册、专题讲座、安全图片展览、文艺演出等各种生动活泼的形式,广泛宣传应急救助和应急处置的知识与技能、各类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避险常识,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不断提高妥善应对突发事件的水平。
(二) 应急演练
1、学校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和师生员工,对相关的应急预案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模拟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针对火灾或地震等灾害事故的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应急避险和逃生能力。并根据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
(三) 队伍建设
1、学校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备队。主要由安全保卫、医疗卫生、后勤保障、心理救助、学生工作、宣传和维护稳定工作等部门人员组成。
2、各二级学院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备队。主要由行政管理人员、专兼职辅导员组成。
3、各所属单位应建立由广大教职工、成年学生志愿者参与应急救援任务的志愿者应急预备队。
4、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应建立专项突发事件应急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要立即投人使用。
5、建立健全应急预备队保障制度。为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和装备,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
(四)财力保障
1、学校及各单位要把应急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保障宣传、培训、演练、物资储备和应急处置工作的正常开展。
2、在处置突发事件的过程中,财务部门要特事特办,保证所需的资金足额落实到位。
(五) 物资保障
1、学校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学校的特点,建立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的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保证处置突发事件的物资供应充足。
2、特殊应急物资要实行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性和可使用性。应急物资要存放合理,运输便利,安全畅通。
3、各有关部门储备的应急物资,要无条件地服从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的统一调配使用。
4、情况紧急时,要大量储备必要急需物资和生活用品。
(六)公共设施
1、学校要加强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须的基础设施建设,建筑物设防标准要高于普通的建筑物。
2、建立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满足学校及周边社区综合避险的需要。
3、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灯保障系统,保持通信传输设施设备完好,确保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通信畅通。
(七)科技支撑
1、学校应积极开展公共安全领城和应急管理人才的培养和科学研究,建立健全各类公共安全应急技术平台。
2、研究开发用于突发事件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具,不断提高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
七、奖惩措施
(一)表彰奖励
1、对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和应急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应急科研,在突发事件的预防、监测、发现、报告,指挥、处置、救援等环节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应急救援工作中伤亡的人员依法给予抚恤。
(二)责任追究
1、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2、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在应急预防、预警、处置、救援和恢复重建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给予相应的处分。
3、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子相应的处罚;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附则
(一)本预案是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的规范性文件,各所属单位应按照本预案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坚决贯彻执行。
(二) 各所属单位应参照本预案的要求,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机构,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和应急处置预备队。
(三)各教学单位行政管理人员、辅导员均为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备队员。各职能处室工作人员均为学校突发事件处置预备队员。
(四)本预案由安徽新华学院制定并负责解释。学校结合实际情况的变化,适时修订本预案。
(五)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