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学院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发布日期:2018-07-02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有效快速处置食物中毒事件,依据《安徽新华学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学校成立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总务处负责人担任,成员为院办、学生处、保卫处、督查督导处、总务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和行政工作的副院长。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总务处,总务处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加强对食堂、经营单位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及时处置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置。

二、食物中毒事件的预防措施

1、严格落实食堂每日检查制度。

2、严格落实食物、食品留样制度。

3、严格餐具消毒流程。每周工作例会制度。

4、杜绝“三无”产品进人校园,杜绝销售过期食品。

5、严格落实对违规经营行为的处罚制度。

三、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置

1、师生员工在食堂就餐后,短时间内出现多例呕吐、腹痛、腹泻等类似食物中毒的症状时,校医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理,对疑似中毒人员进行救治。通过观察治疗,做出初步结论。

2、当校医无法处理时,应立即拨打“120” 紧急送往医院救治。

3、总务处应在第一时间将事件的基本情况报告分管校领导。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迅速向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决定启动应急预案。

4、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立即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中毒事件

的原因展开调查。

(1)调查食物中毒人员就餐的时间、地点、食物供应的来源。责令有关食堂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和继续供应。

(2)对引起中毒的可疑食品、原材料立即封存,放入冷藏箱等待调查人员检查。对制作、存放可疑食品的容器、工具,以及厨房、售菜台等可能中毒的现场予以控制,禁止继续食用或擅自销毁。

(3) 组织人员迅速排查食用致毒物的人员数量、生理反应状况,密切关注食用人员的身体变化。将采集可疑食物标本送卫生部门检测分析。

(4)中毒人员情况特别严重时,应立即通知直系亲属赶往学校协助处理。

5、各二级学院和有关部门在中毒事件发生后,要全力做好其他学生的思想工作,稳定学生的情绪,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6、总务处要协助卫生部门作带菌检查和取证工作,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7、未经学校领导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和擅自发布信息。

8、密切关注网上动态,及时删除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的各种有害信息。

四、善后处理工作

1、食物中毒事件由疾病防控中心和卫生监督部门确认,严格信息

发布渠道。

2、食物中毒事件处理基本稳定后,形成书面调查材料,向上级有

关部门报告。

3、根据事件的性质,会同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查处。

4、做好中毒人员及其亲属的安抚工作。

五、附则

1、本预案由学生处制定并负责解释。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