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学院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18-10-17
为了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学院编制了《安徽新华学院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供需要获得学院党务、院务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阅读。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学院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学院编制的《学院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信息,学院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部门公开两种形式。
信息网上公开主要通过学院官网(http://www.axhu.edu.cn/)及学院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axhu.edu.cn/channels/xxgk.html);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在望江西路555号安徽新华学院行政楼304办公室。
公开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
部门:学校办公室(发展规划处)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55号行政楼304室
电话:0551-65872355 传真:0551-65872323
邮编:230088 邮箱:xiaoban@axhu.edu.cn
学院还将通过院报、OA、广播、简报、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公开信息。
(三)公开时限
公开信息产生后,学院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迟在信息产生后的30日内公开。规范性文件自发布日起10日内,在网站公开。学院网上公开的信息,政策法规类信息在生效期内保留,其余信息在网上留存期限为一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学院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学院办公室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学院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学校办公室(发展规划处)申请获取。学院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或处理。
学院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院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学院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院申请获取的,学院将依法办理。
(一)受理机构
学校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办公地址为学院行政楼304室。
(二)提出申请
凡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需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它有助于本院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相应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学校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当面申请。
3、特别申请。申请人申请获取注册登记、社会保障等方面与个人相关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须提交书面申请。学院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学院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通过适当方式核对申请人的身份。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学院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学院将终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在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学院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院监督部门投诉。
部门:安徽新华学院党委办公室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55号学院行政楼306室
电话:0551-65872078
邮编:2300088
邮箱:chenghaiqing@axhu.edu.cn。
四、附则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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