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夏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19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全国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征兵办的通知要求,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从2013年起全国冬季征兵调整为夏季征兵。即7月、8月全面开始,9月1日批准入伍,9月30日征集完毕。现将高校大学生征兵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
1、2013年本(专)科应届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生。
3、女兵征集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
二、征集年龄
1、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年龄放宽到23周岁。
2、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年龄放宽到24周岁。
3、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年龄放宽到22周岁。
三、征集条件
1、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2、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身高标准:男性身高162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体重标准: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标准体重=(身高-110)KG。
视力标准: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四、报名办法
1、应届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和女生统一登录“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平台”报名(网址:http//zbbm.chsi.com.cn或 http//zbbm.chsi.cn)。
2、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在预征报名系统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在校大学生打印《大学生网上报名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在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批准入伍后,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统一上交学校征兵办。
3、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在校大学生既可以在高校所在地报名应征,也可以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
4、凡在学校报名参军入伍的在校生,在6月24日前携带4张1寸免冠照片,直接到学校征兵办登记报名。由学校征兵办统一组织体检、政审、入伍。
学校征兵办地址:安徽新华学院保卫处(大礼堂北出入口对面),联系电话:65872606(手机13305691422),王老师。
五、政治审查
1、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以本人现实表现为主,由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部门负责,学校征兵办(保卫处)具体办理。
2、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政治审查,由各二级学院在《就读学校对本人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鉴定意见》栏,对学生进行初审、保卫处复审、当地派出所审查,学校签署综合审查意见。
3、应届毕业生和回原籍报名应征的在校生的学校审查意见,由各二级学院出具该生在校期间的现实表现材料,再由学校征兵办(保卫处)统一复审,加盖安徽新华学院印章。
六、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各级领导要从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在校大学生征集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工作。
2、广泛宣传。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加大应征入伍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话、QQ群等有效方式将2013年夏季征兵工作的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名符合征集条件的学生。
3、严格把关。要积极配合学校征兵办公室将素质优秀的学生输送到部队。凡在学校就读期间,因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的学生,不得征集入伍。
4、落实政策。对应征入伍的在校大学生,教务部门要按照规定和要求落实有关政策,保留学籍。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按照正常规定,及时办理《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相关事宜。
5、政策咨询。对2013年夏季征兵工作清楚的事宜,可直接到学校征兵办公室咨询。
安徽新华学院征兵办公室
201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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