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01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明节放假的安排,经研究,我校决定2014年清明节放假调休3天,具体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5日至7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7日(星期一)为补休。4月8日(星期二)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二、有关工作安排
1. 教学工作安排:因放假而影响教学进度的课程,由各授课教师自行安排补课,并在相关教学单位备案。各教学单位须认真做好清明节放假前后各项教学工作安排,严格控制放假前后的调停课数量,加强节后教学巡视,确保各项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2. 图书馆工作安排:4月5日各图书借阅室及阅览室均不开放;4月6日按照周日开放时间执行;4月7日按周六开放时间执行,晚间正常开放报刊阅览室及电子阅览室。假期自习室按正常时间开放。
3. 节假日期间,有关单位应严格做好值班(总值班、假日值班、学管值班、后勤值班)、安全保卫、消防等工作。各类值班人员安排表由负责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在4月3日前报办公室张志彦处。
4. 学生处、二级学院要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做好学生离返校的统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如遇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5. 总务处要做好开水和餐饮供应工作,确保在校生的后勤保障。
特此通知
安徽新华学院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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