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学院2014-2015学年学生保险公开招标函
发布日期:2014-06-20
今年我校拟对2014-2015学年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及学生平安保险进行招标,为了规范程序,保证学生利益,学校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取保险公司。现真诚邀请有资质和实力的保险公司参与投标。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
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含普通门诊)、学生平安保险
二、保险服务对象
(一)新华学院2011级-2013级全日制在校统招大学生
(二)新华学院2011级-2013级计划外学生(只含学生平安保险)
(三)新华学校2011级-2013级中专学生(只含学生平安保险)
三、保险期限
(一)统招类大学生: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
(二)计划外学生:2014年8月20日-2015年8月19日
(三)新华学校中专学生:2014年8月25日-2015年8月24日
四、招标要求
(一)投标人的资格
1.参加投标的主体必须符合国家保监委规定,享有学生平安保险及住院附加医疗保险的经营资格。
2.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较强的服务能力、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企业信誉的;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的单位。
3.投标者须是一贯遵纪守法,无不良商业道德行为记录;热爱高教事业,愿意服务于学校、服务于学生,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校方管理。
(二)投标方需事先提供的材料
1.保险方案书(公司签章),务必包含如下项目报价(须打印附件2:安徽新华学院保险项目报价表填写完整,加盖公章):
统招生:按疾病身故、意外身故、残疾、门诊医疗(包括疾病、意外)、住院医疗(包括疾病、意外)等进行报价;
计划外学生:按疾病身故、意外身故、残疾、意外门诊医疗、住院医疗(包括疾病、意外)等进行报价。
中专学生:按疾病身故、意外身故、残疾、意外门诊医疗、住院医疗(包括疾病、意外)等进行报价。
2.单位介绍信原件;
3.投标人情况表(附有法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
4.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所有材料要求牛皮纸袋密封,并加签密封章。在规定时间内一并送到我校,逾期不予受理。
(三)在同等条件下,择优选取最大限度让利学生、理赔服务质量有保障的保险公司。
(四)凡参与竞争性谈判单位通过不正当手段干扰该项工作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与资格。
五、报名截止时间
2014年6月25日下午17:30之前
六、报名方式
下载填写“安徽新华学院2014-2015学年学生保险投标报名表”(附件1)到安徽新华学院学生处副处长办公室(招生就业办二楼)直接报名;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 :武老师
(二)联系方式
1.电话(法定节假日休息):0551-65872728;
2.Email:281134421@qq.cn
八、 开标和评标
(一)时间:暂定2014年7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地点:暂定安徽新华学院会议室
附件:
1:安徽新华学院2014-2015学年学生保险投标报名表
2:安徽新华学院保险项目报价表
安徽新华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