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安徽新华学院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重点课题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12-22
各单位、各部门:
安徽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安徽新华学院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2012年5月经安徽省教育厅批准设立),现设有四个研究方向:1. 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教育;2. 大学生人文素质教育;3. 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4.通识教育比较教育。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16-2018年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5〕48号)要求,《安徽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和《安徽新华学院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中有关基地开放基金项目的规定,现启动2018年度安徽新华学院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重点项目招标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招标项目名称 |
A1 |
习近平新时代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培养思想研究 |
A2 |
新时代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路径创新发展研究 |
A3 |
基于“核心素养”视角的应用型本科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效果评价与提升路径研究 |
A4 |
新时代通识教育与地方应用型大学学生人格培养研究 |
A5 |
中西方理工类高校人文素养教育体系比较研究 |
投标者不得改变项目名称。
二、投标条件
1.项目申报者应具有完成招标项目的能力;
2.项目申报者必须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组织者,并在项目研究中担任实质性任务;
3. 每位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为2万元;
4.项目组的组成必须征得成员同意,否则视为违规投标。鼓励跨单位联合投标。
5.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省教育厅重大、重点、一般科研项目(含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不含教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
(2)自2013年以来,因学术不端行为受到查处的。
三、研究期限及资助
研究期限为2年,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为2万元。
四、项目结项要求
1.凡校外投标者中标的,安徽新华学院根据重点基地开放基金项目管理规定与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签订项目研究协议,报请安徽省教育厅批准后下发立项通知书。
校内投标者中标的,按照省级项目管理,结题须符合本公告有关结题的要求。
2.项目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安徽新华学院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项目成果必须将项目作为第一资助标注,格式为“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安徽新华学院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项目XXXX(项目名称),批准号为:XXXX(按照教育厅立项通知书中的编号填写)。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以办理结题:
(1)项目研究成果、研究或咨询报告被省级及以上党政部门采纳并出具采纳证明;
(2)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必须公开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2篇及以上);
(3)成果形式为专著的,必须正式出版。
4.项目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安徽新华学院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所有。
五、投标要求
申报者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依据选题进行设计论证,于2017年12月25日前(以寄出的邮戳为准)将《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投标评审书》(一式3份)、《活页》(一式5份)由所在单位科研部门用快递的方式寄至安徽新华学院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555号,邮编:230088联系人:林斗秀 电话:65872348 ,13514957213),本单位人员递交纸质版至4教404室。各申报人员同时将《投标评审书》、《活页》、《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869872003@qq.com邮箱。
特此公告。
附件1:项目申报书
附件2:重点项目投标评审书
附件3:《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安徽新华学院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