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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安徽新华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普通本科高校

发布日期:2014-06-25

2014年6月25日  新安晚报

 

原文:

       安徽新华学院地处合肥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蜀山森林公园南麓,是经教育部批准,拥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2005年5月,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同年12月,安徽新华学院党委正式成立,成为安徽省第一个成立党委的民办高校。2009年,顺利通过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成为安徽省首家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民办本科高校。

       学校升本以来,在安徽新华集团“教育兴国、产业惠民”理念的指引下,坚持“教育为民、育人为本、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按照“需求导向、错位争先、特色发展”的办学思路,实施“专家治校、人才兴校、质量立校、特色强校”的治校方略,加快建设,加速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学校校园占地15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48万余平方米,现有各类在校生20000余人。教职工1000余人,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占33%。设有10个二级学院和2个教学部,45个本科专业,30个专科专业,基本形成了以工、管为主,经、文、理、医、艺等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学校以科学的教育理念和卓越的办学成果,赢得了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誉。学校先后荣获“全国十佳民办高校”、“全国就业典型经验高校”、“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全国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先进单位”、“安徽省高校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安徽省高等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安徽省创新创业示范校”、“安徽省园林式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校将继续坚持应用型的办学定位,秉承“厚德、求真、博学、创新”的校训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大力加强内涵建设,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增强整体办学实力,把学校建设成为教育教学质量高、特色鲜明、综合办学实力强的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