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电缆采购邀标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19-08-02

       安徽新华学院坐落于包公故里、科教基地、历史名城安徽省省会合肥,是经教育部批准,安徽省首家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民办本科高校。学校占地面积15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50万余平方米。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0000余人。专任教师1300余人,学校现有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电子通信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药学院、商学院、财会与金融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文化与新闻传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科技学院11个二级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部2个教学部。 

根据2019年建设计划,拟对安徽新华学院一期供电改造电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优质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一期供电改造电缆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BXJ-2019-0019

3、招标内容:

二、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具有独立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以营业执照为准);

2.投标单位应具备三年以上(包括三年)生产或销售上述设备的工作经验及售后服务经验;

3.投标单位具有该行业国家规定必备资质,应熟知本招标货物的制造、安装及验收标准。

4.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投标标单位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投标单位在参加此次采购项目之前的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及质量保证体系;

9.投标单位须具有合肥市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

10.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质量标准:

电缆产品达到国家(GB/T12706-2008)标准或行业标准。标准和规范如与国家、国际最新标准相抵触或未能罗列完全时,应以国家、国际最新标准为依据。

电子版报价书制作要求

1、报价明细表需加盖公章(统一格式见招标内容);

2、供货周期承诺书(仔细确认);

3、售后质保承诺书;

4、企业简介;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电子版;

5、提供相关资质资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电子版。

、项目付款方式

甲方在货物初步验收合格后15工作日内付总款的95% ;余额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金的起算日期为产品验收合格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在12个月内无质量问题或其他扣款情形的,一次性无息付清。付款采用转账形式,乙方在甲方付款前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额),否则甲方可暂缓支付货款。

电子投标人的义务

1、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书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书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投标书中的所有承诺,将作为合同承诺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电子投标须知

1、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所投的品种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杜绝串货和假冒伪劣行为;

2、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响应招标方在招标范围内产品所提出的开票要求。

3、本次采购项目招标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承担所有与准备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投标方式及截止时间

1、投标方式:

投标方应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书、加盖公章扫描,文件名为“电缆采购电子报价文件”。将电子投标资料直接送至:861230741@qq.com邮箱。

2、答疑截止时间:2019年 8 月 5日12:00时止。

3、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8 月 5日17:00时止。

注:①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方须发送投标电子版报价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日期后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②超过投标截止日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方的投标报价。

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联 系 人:程老师15855198331   崔老师13856058882

监督电话:0551-65872699

联系地址:合肥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望江西路555号安徽新华学院内新华学院采购处

 

                                                    安徽新华学院采购处

                                                    2019年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