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心理健康中心设备采购招标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19-09-24

        安徽新华学院地处合肥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蜀山森林公园南麓,是经教育部批准,拥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占地面积15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50万余平方米。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0000余人,其中本科近15000人。专任教师1300余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占33%。学校现有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电子通信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药学院、商学院、财会与金融学院、外国语学院、动漫学院、文化与新闻传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科技学院11个二级学院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公共课2个教学部。现有46个本科专业,基本形成了以工、管为主,经、文、理、医、艺等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根据2019年建设计划,拟对我校心理健康中心相关设备进行公开招标询价,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优质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理健康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BXJ-2019-0020

二、招标内容:(请自行勘察现场)

1、以上清单内容方案配置投标方需与使用方沟通需求按最好配置推荐,使用方根据需求择优选用;

2、部分设备需勘察现场,进行当面沟通,请自行到校联系,否则若在投标报价时因此种原因存有差异或未能中标,请自行负责。

3、技术咨询和答疑请联系:凌老师 13339146850

4、以上内容若投标方不能全部承接,不排除分包采购的可能。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投名单位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报价单位应具备三年以上(包括三年)生产或销售经验且必须具备所报物资的营业资质;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成、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投标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及质量保证体系;

6、报名单位须具有合肥市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价书制作要求(装订成册)

1、开标一览表;

2、公司简介;

3、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

5、投标单位必须具备ISO9001质量认证、ISO14001环境认证及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产品需对学生身体无伤害;

6、报价明细表需加盖公章(投标产品列明品牌、型号、具体参数及功能,配清晰实物彩图或画册),如有样品可送样,软件需演示,提供案例备考察

7、供货周期承诺书;

8、售后质保承诺书;

9、近三年主要业绩(合同复印件);

10、不高于市场价格承诺书;

11、中标后不分包或转包承诺书(代理销售须注明生产厂家);

12、将报价资料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物资名称及联系方式;

五、投标保证金要求

1、投标保证金(无),中标单位需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前缴纳壹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结束后予以退还),如违法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约定事宜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实际损失。

2、转账资料         

名   称:安徽新华学院

帐   号:1208 6001 0400 07937

开户行:农行合肥蜀山区支行

六、项目付款方式

货到安装结束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款的90%,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无质量、售后服务及其他扣款情形的,一次性付清尾款。采用对公转账形式,乙方在验收合格并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正规发票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合同约定货款。

七、下列情况将会造成投标人投标报价无效

1、未按招标书规定的内容制定投标书;

2、因投标人的恶意行为,使招标人遭受损失;

3、投标单位相互串标、围标等行为的;

4、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5、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投标人的义务

1、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书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书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投标书中的所有承诺,将作为合同承诺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九、投标须知

1、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杜绝串货和假冒伪劣行为;

2、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响应招标方在招标范围内产品所提出的开票要求。

3、本次采购项目招标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承担所有与准备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十、投标方式及截止时间

1、投标方式: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资审文件、投标书、等装入密封的档案袋内,封条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封面注明“安徽新华学院心理健康中心设备项目投标书”。投标书包括正副本各壹份,若正本与副本存在差异,以正本为准。将投标资料直接送至(寄至)安徽新华学院采购处。

2、答疑截止时间:20199月 28 日12时止。

3、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10月 9日12时止。

注:①投标截止日前投标方须送齐投标报价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日期后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②超过投标截止日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方的投标报价文件。

十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1、联 系 人:  单老师13956911786   

2、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55号安徽新华学院内安徽新华学院采购处

 

                           安徽新华学院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