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监控、LED大屏项目采购招标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1-05-12
安徽新华集团创办于1988 年,总部位于合肥。30多年来,集团始终肩负“教育兴国、产业惠民”的崇高使命,秉承“团结、务实、开拓、奉献”的新华精神,现已发展成为以教育为主,集金融、投资、科技于一体的国际化、现代化企业集团。
新华集团深耕教育,成绩斐然,涵盖高等教育、中等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等领域。旗下院校有安徽新华学院、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安徽新华学校、合肥新华实验中学、安徽优邦学教育和新华美国大学等。拥有中国新华教育(02779.HK)和中国东方教育(00667.HK)两家上市公司。
因单位需求,现对安徽新华集团旗下院校,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高淳新校区)建设所需安防监控、LED大屏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全国符合条件单位前来报名参与。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防监控、LED大屏项目
2.项目编号:ZBGG-2021-0039
3.项目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科教新城片区,团结圩轻轨站旁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招标内容
工程项目清单、图纸(来电或现场领取)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备安防工程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等其他智能化建设资质文件;
4.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5.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
四、报价书制作要求(商务标一正二副,技术标一正二副)
1.商务标部分包含以下内容(但不限于):
1)投标一览表;
2)投标报价表(总价、分项报价表);
3)企业简介;
4)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及副本原件(备查);
5)厂家投标授权书原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7)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不要求此项内容);
8)资质证明材料:具备安防工程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等其他智能化建设资质文件;
9)近三年内企业承担类似工程案例表,并提供高校案例不少于3份及以上的安防监控、LED大屏项目的业绩合同复印件;
10)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人员简历;
11)工程交付期限承诺书;
12)工程质保承诺书;
13)工程售后服务承诺书;
14)不高于市场的承诺书;
15)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16)投标书要求必须装订、密封(封面写清所报项目名称、业务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2.技术标部分包含以下内容:(不得含有报价信息)
1)开标一览表;
2)企业简介及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3)系统建设架构拓扑图;
4)技术偏离响应表(主要以厂家设备配备清单为基础,匹配或高于厂家设备配备清单);
5)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项目推进时间表;
6)施工组织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施工总体部署、拟投入本项目的物资供应计划、劳动力计划、主要施工技术措施、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等);
7)本地化服务情况一览表;
8)培训承诺书及培训计划表;
9)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10)投标书要求必须装订、密封(封面密封处加盖公章,写清所报项目名称、业务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五、合同履约金及项目付款方式
1.此次项目投标无需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确定后,中标通知书下发前分别缴纳10万元履约保证金(安防监控项目)和5万元履约保证金(LED大屏项目);
2.此项工程无预付款,甲方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付总款的95%,合同总款余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金的起算日期为产品验收合格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在12个月内无质量问题或其他扣款情形的,一次性无息付清。付款采用转账形式,乙方在甲方付款前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正规发票,否则,甲方可暂缓支付货款。
六、下列情况将会造成投标人投标无效
1.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2.未按投标规定的内容制定投标书;
3.因投标人的恶意行为,使招标人遭受损失;
4.投标单位有相互串标、围标等行为的;
5.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6.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投标人的义务
1.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书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确认,其投标书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投标书中的所有承诺,将作为合同承诺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参与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八、投标须知
1.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所投的品种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杜绝串货和假冒伪劣行为(按假一赔十比例支付违约金);
2.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响应招标方在招标范围内产品所提出的开票要求;
3.本次招标项目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承担所有与准备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4.投标产品中涉及到的工程辅材用量由各投标单位根据现场查看及点位数量自行核算,中标后,此项费用不再产生增项,招标人评标时依据有利于我方的原则测算工程辅材用量(招标清单中的辅材数量为此次招标基准数量,中标单位在实际施工中发生增量不再最终结算范围考虑内),勘查现场对接人:吴工13601404240。
5.招标参数中如有部分参数存在明显的唯一性,投标商家在参数响应表中予以说明,另外详细说明投标单位所投品牌产品的参数即可。
九、投标方式及截止时间
1.投标方式:
投标方应将投投标件、资审文件、报价书、等装入密封的信封内,封条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封面注明“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安防监控、LED大屏项目”。投标书包括商务标、技术标各一正二副,若正本与副本存在差异,以正本为准。将投标资料直接送至安徽新华学院校内新华集团采购部。
2.答疑截止时间:2021年 5 月 18日17时止。
3.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5 月 19日12时止。
注:①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方须送齐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日期后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②超过投标截止日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方的投标文件。
十、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1.商务联系人:秦老师18155185293 单老师13956911786
2.监督电话:0551-65872699
3.联系地址:合肥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望江西路555号安徽新华学院内新华集团采购部
安徽新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采购部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