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学院公寓楼门禁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31
新华集团创办于1988年,总部位于中国合肥。30多年来,集团始终肩负“新华教育、兴国为民”的崇高使命,秉承“团结、务实、开拓、奉献”的新华精神,现已发展成为以教育为主,集科技、投资和金融于一体的国际化、现代化企业集团。
新华集团专注教育事业,成绩斐然,涵盖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和教育培训服务等领域,拥有中国新华教育(02779.HK)和中国东方教育(00667.HK)两家上市公司,办学覆盖全国 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海外区域。旗下院校有安徽新华学院、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安徽新华学校、合肥新华实验中学等。
因单位需要,现对安徽新华学院公寓楼门禁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全国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报名参与。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XJGG-2022-0080
2.招标项目:安徽新华学院公寓楼门禁
3.项目地点:合肥市望江西路555号安徽新华学院
4.项目概况:学校占地面积15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50万余平方米。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3000余人,其中本科近20000人。专任教师1400余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占42%。学校实验实训中心现有各类实验室251个。学校图书馆馆藏文献资源总量超过300万册。安徽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安徽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是首批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高校,首批“安徽省创业模拟实训师资培训基地”和“大学生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拥有1个安徽省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AA级)。设有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药物研究所、建筑设计研究院等十多个各类研究机构。
根据消防管理要求及学校公寓楼实际需要,对1#-22#、27#-30#和34#学生公寓楼一楼安全出口安装应急门锁装置,共计27栋学生公寓楼,总计50扇安全出口门。
二、服务需求
按照学校要求,完成50扇安全出口门的应急门锁装置安装(详见下表)。
三、投标报价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以营业执照为准)。
2.投标单位应具备三年以上(包括三年)弱电施工经验。
3.投标人证照齐全并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的各项服务能力。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投标人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信用资格要求:截止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出现以下情况,否则投标无效(提供承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最高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2)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为准);
(4)投标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为准)。
7.近三年高校或公建类似项目案例及合同复印件(相关案例不少于3个,提供的合同至少提供能反映甲乙双方、服务内容、签订时间等内容的合同首页、合同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否则不予认可)。
8.必须有一定的垫资能力。
9.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要求 :无
五、项目付款方式
所需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付实际结算货款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于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无其他扣款情况下一次性付清(利息不计)。付款采用转账形式,中标方在采购方付款前提供符合采购方要求的正规发票(全额)。否则,采购方可暂缓支付款项。
六、踏勘现场
报价单位应自行对服务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报价单位自己承担,采购单位向报价单位提供的有关本项目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单位现有的能使报价单位利用的资料。采购单位对报价单位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报价单位因自身原因未进行实地踏勘的,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本次询价未提供图纸,报价人必须勘察现场,了解项目的实际情况与需求,并考虑一切风险后合理报价,漏项、少报者视为给予采购人优惠,结算时不予增加。
现场勘察新华学院对接人:张老师15375431118
江老师15255105498
七、下列情况将会造成投标人投标无效
1.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标书和交纳投标保证金。
2.未按招标书规定的内容制定投标书。
3.因投标人的恶意行为,使招标人遭受损失。
4.投标单位相互串标、围标等行为的。
5.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6.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投标人的义务
1.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书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书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投标书中的所有承诺,将作为合同承诺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九、报价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9月9日上午11:00前。
十、投标书制作要求(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所投物资名称及联系方式)
1.开标一览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公司简介。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
5.报价明细表需加盖公章(统一格式见附件一)。
6.售后质量保证承诺书。
7.近三年主要业绩及合同复印件(不少于3份)。
8.报价不得超过市场价格承诺书。
9.中标后不分包或转包承诺书。
10.廉政承诺书(见附件二)。
11.保证承诺书(见附件三)。
12.将报价资料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物资名称及联系方式。
13.投标样品盖章后直接送至安徽新华集团采购部。
十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1.联系人:杨老师13615695143 江老师15255105498
监 督:0551-65872699
2.地 址: 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55号安徽新华学院 集团采购部
十二、重要提示
1.投标人对本询价公告、询价文件中涉及对产品、服务等描述的技术参数、技术标准、产品配置等认为包含指定性、倾向性的内容,欢迎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或咨询。
2.投标人在获得询价公告、询价文件等资料后,如果有问题需要招标人解释和答疑,应当答疑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交质疑文件并提供电子版(发至招标人电子邮箱xhjtcgb@xinhuaedu.com)。
3.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招标人电子邮箱发出,招标人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安徽新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采购部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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