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集团总包工程一审结算审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10-22
新华集团创办于1988年,总部位于中国合肥。30多年来,集团始终肩负“新华教育、兴国为民”的崇高使命,秉承“团结、务实、开拓、奉献”的新华精神,现已发展成为以教育为主,集科技、投资和金融于一体的国际化、现代化企业集团。
新华集团专注教育事业,成绩斐然,涵盖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和教育培训服务等领域,拥有中国新华教育(02779.HK)和中国东方教育(00667.HK)两家上市公司,办学覆盖全国 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海外区域。旗下院校有安徽新华学院、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安徽新华学校、合肥新华实验中学等。
因单位需求,现对集团旗下院校 安徽新华集团总包工程一审结算审计采购 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全国有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第一部分 招标项目内容
1.项目编号:ZBGG-2022-0099
2.项目名称:安徽新华集团总包工程一审结算审计项目采购
3.项目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4.招标内容:详见项目需求说明
第二部分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及服务能力。
5.投标单位在参加此次项目之前的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
6.信用资格要求:截止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出现以下情况,否则投标无效(提供承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最高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2)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为准);
(4)投标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为准)。
7.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表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投标报价材料书应含以下材料,并按要求加盖公章(附件没有提供格式的部分内容由投标单位根据项目需求自拟)。
一、商务标内容(独立封装):
1.企业简介。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报价函。
4.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复印件。
5.不高于市场价格承诺书。
6.合同主要条款(附件二)。
7.《廉政承诺书》(附件三)。
8.《保证承诺书》(附件四)。
9.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技术标要求内容(★不得体现价格,独立封装):
1.企业简介。
2. 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3.★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复印件。
4.自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2项单项工程规模10万m2及以上类似公共建筑造价业绩(需提供2家以上合同复印件)。
5.拟派遣造价审计团队人员近两年社保证明。
6.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报价材料装订成册并在报价资料封面标明所投内容、公司名称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同时技术标电子版发送到邮箱:xhjtcgb01@xinhuaedu.com(不得含有报价)。
三、标书制作
本次招标投标书须要一式贰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正副本统一密封(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密封)。
第五部分 招标文件答疑、标书送达时间
一、标书费
此次投标,招标方不收取标书费。
二、答疑及现场踏勘时间
2022年10月25日17时前(投标单位根据投标需要自行对接,进校踏勘需要提前1天报备)。
三、投标书送达时间
2022年10月27日12时前,过期不予接收(投标单位进校递交投标文件需要提前1天联系项目负责人报备)。
第六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项目付款方式
1.本条项下“甲方”指附件二签订合同的采购方,“乙方”为中标方。服务酬金的支付方式:
(1)服务酬金应转账支付至乙方账户;
(2)支付方式:结算审计项目提交符合合同要求的成果文件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成果文件造价咨询费用的60%,余款待二审审核后,成果文件满足要求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3)甲方支付前,乙方应提供合法足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为6%),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
2.如果甲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每日应按服务酬金的万分之二向乙方补偿支付酬金利息。
3.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支付申请资料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乙方应向甲方充分说明并经甲方认可。异议提出后甲方可暂缓支付酬金。
二、投标人的义务
1.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书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书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投标书中的所有承诺,将作为合同承诺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三、投标人须知
1.拟派遣造价审计团队人员要求:提供近两年社保证明。拟派遣造价审计团队经招标方考察、面试通过后,在招标方驻点办公(办公地点:合肥市),在招标方统筹安排下进行一审结算审计。
2.拟派遣造价审计团队专业要求:土建造价、安装造价、钢筋算量。
3.根据招标方提供的施工合同、竣工图纸、招投标文件、结算书等内容,在约定时间内提供结算审计成果。一审结算周期要求:自接收资料起40个日历天内完成审计初稿,15个日历天内完成审计核对。
4.一审结算审计成果经二审审计后总价误差范围应控制在1.5%范围内,二审只审减不审增。若误差在1.5%范围内(含1.5%),不扣除审计费用;若误差大于1.5%,则扣除相应审计费用的30%,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审计初稿后如有调增内容,造价咨询单位需给出合理说明。涉及钢筋、砼及其他大宗材料的工程量(指分项造价超过整体工程造价10%),其误差率应控制在1.5%范围内(含1.5%)。若发现误差在1.5%范围内(含1.5%),不扣除咨询费用;若误差大于1.5%则扣除相应咨询费用的30%,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提供完整齐全、条理清晰的计算底稿,保证计算底稿、数据的一致性及可复查性。
6.信誉要求: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无不良商业信誉。
7.其它相关要求:按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有关规范、定额、计价文件等规定且符合我司要求进行一审结算审计工作。
四、下列情况将会造成投标人投标无效
1.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标书;
2.未按招标书规定的内容制定投标书;
3.标书未封闭并加盖单位公章;
4.因投标人的恶意行为,使招标人遭受损失。
五、联系方式
(一)咨询联系人:何老师18096625189
(二)业务联系人:姜老师13965034506 葛老师15256925863
联系电话:0551-65872629
电子邮箱:xhjtcgb01@xinhuaedu.com
联系地址:中国·合肥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望江西路555号安徽新华学院内新华集团采购部
第七部分 重要提示
1.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中不明确的条款及要求,欢迎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或咨询。
2.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质疑、咨询等需要招标人解释、答疑的,应当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文件并提供电子版(发至招标人电子邮箱xhjtcgb01@xinhuaedu.com,并电话告知)。
3.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招标人电子邮箱发出,招标人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附件一:投标主要标准文件格式
附件二: 合同主要条款
附件三:《廉政承诺书》
附件四:《保证承诺书》
安徽新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采购部
2022年10月21日
附件一
投标主要标准文件格式
(一)投标封面格式
项目招标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商务标/技术标
投 标 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
联系方式: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报价函
致:安徽新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采购部
1、关于贵方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一期总包工程和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高淳校区)一期总包工程结算审计项目,根据各项目规模、特点及结算相关要求,我司经认真研究,针对一审结算驻点审计项目,现具体报价如下:
2、我司将派遣专业造价团队进行一审结算驻点审计,派遣人员经贵方认可后进行安排,保证工作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
单 位(公章):
日 期:
(四)投标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 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现授权委托本单位: 的同志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 的投标,以本公司的名义签署投标书,解释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宜。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签字)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五)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投标单位认为需对其投标报价进行其他补充说明及证明材料。
附件二:合同主要条款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
甲方(全称):采购方
乙方(全称):中标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一审结算审计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服务范围、内容
1、服务范围:
2、服务内容:
三、工作质量的要求和标准
1、乙方应严格按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有关规范、定额、计价文件等规定且符合甲方要求的其他相关计价标准的要求进行造价咨询服务工作。若国家有新的规定经甲方同意可以执行新规定。
2、乙方应遵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及法律法规,否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3、乙方派遣人员审计过程中不能满足工作质量及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或停止,且不予费用支持。
4、乙方提交的结算审计成果文件经二审审计后总价误差范围应控制在1.5%范围内(含1.5%),二审只审减不审增。若发现误差在1.5%范围内(含1.5%),不扣除咨询费用;若误差大于1.5%则扣除相应咨询费用的30%,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审计初稿后如有调增内容,造价咨询单位需给出合理说明。涉及钢筋、砼及其他大宗材料的工程量(指分项造价超过整体工程造价10%),其误差率应控制在1.5%范围内(含1.5%)。若发现误差在1.5%范围内(含1.5%),不扣除咨询费用;若误差大于1.5%则扣除相应咨询费用的30%,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审计期限
结算审计提交成果文件时间为自签订合同之日或接到甲方提供的资料后起日内。
五、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酬金
1、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等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另行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本合同内容精神并经甲方书面确认的,乙方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2、服务酬金的计算方法
(1)甲方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乙方的正常服务酬金:
(2)除双方另行约定外,甲方无需支付乙方任何附加服务酬金、额外服务酬金等。
3、服务酬金的支付方式
(1)服务酬金应转账支付至乙方账户。
(2)支付方式:结算审计项目提交符合合同要求的成果文件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成果文件造价咨询费用的60%,余款待二审审核后,成果文件满足要求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3)甲方支付前,乙方应提供合法足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为6%),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
4、如果甲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每日应按服务酬金的万分之二向乙方补偿支付酬金利息。
5、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支付申请资料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乙方应向甲方充分说明并经甲方认可。异议提出后甲方可暂缓支付酬金。
六、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合同条款;
2、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执行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七、双方约定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工作转交第三方完成,否则按乙方违约处理,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服务酬金的50%作为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2、乙方在接受委托任务后应积极主动地与甲方联系,落实具体事宜,并安排对应专业及合格人员(需符合资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3、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本合同项下所有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和有关文件规定提供造价成果文件和工程量计算底稿,其中造价成果文件提供书面文本格式叁份,工程量计算底稿提供书面文本格式壹份;软件版与电子版各一份(合肥项目清单计价采用一点智慧软件,南京项目清单计价采用未来软件)以及甲方要求的其他资料。
4、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计算底稿(电子版)并保证符合甲方要求。计算底稿要求条理清晰;保证计算底稿、数据的一致性及可复查性,达不到上述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提供底稿,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如工程项目在造价编制过程中需要调整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调整;如乙方在编制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应立即通知甲方但不得影响成果提交的时间。
6、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内容透露给除甲方以外的任何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拒付造价咨询服务酬金,乙方须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造价咨询服务酬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服务酬金的2倍作为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7、甲方认为乙方实际投入的编制人员不足以满足审计任务需要或认为审计人员不称职时,可向乙方发出要求增加或更换(必要时可指定)审计人员的通知,乙方在收到通知后的2天内应增加或更换相应的符合甲方要求的审计人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不得再为与该工程项目有关的施工单位或其他任何第三方提供与该工程项目有关的服务,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拒付造价咨询服务酬金,乙方须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造价咨询服务酬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服务酬金的2倍作为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9、乙方向甲方提交成果文件及工程量计算底稿必须符合甲方要求并经甲方认可。
10、其它约定:。
八、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随时了解乙方的工程量及工作方案和进度,并可提出意见和建议。
(2)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提供或查阅乙方工作底稿(含电子文档)。
(3)本合同项下乙方制作、形成的所有文件使用权、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4)发现乙方有违约情形,甲方有权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5)如乙方与投标人有意串通或增大工程量或弄虚作假增加预算额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拒付造价咨询服务酬金,乙方须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造价咨询服务酬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服务酬金的5倍作为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6)可向乙方提供或协调乙方取得工程审计所需的材料,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并及时协调乙方在造价咨询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7)有义务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造价服务酬金。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项目审计的相关资料。
(2)因甲方原因造成工作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期限,有权申请延长审计时间。
(3)按甲方要求完成工作后,有权如期取得本合同约定的造价服务酬金。
(4)有义务根据提供的资料实事求是依法审计,并出具合法并符合甲方要求的成果文件。
(5)有义务保守执业过程中悉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给乙方的资料均为商业秘密。乙方保密义务不受本合同存续与否及效力的制约。
(6)有义务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出具成果文件。
(7)有义务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资料,并在审计工作完成后向甲方提交成果的同时完整交回甲方,并且不得保留任何形式的复印复制件。
(8)乙方项目经办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赔偿。
九、违约责任
1、各方违约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本合同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2、乙方对甲方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3、乙方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应向甲方支付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律师费、诉讼费及赔偿甲方遭受损失的费用。
4、若乙方在未出具任何结论的情况下,中途将委托项目退回给甲方的,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服务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须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造价咨询服务酬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倍的服务酬金作为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法定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后确定相关事宜。
2、法定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
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合同生效,变更、终止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一部分执行。
3、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变更或解除合同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及本合同相关规定可以免除的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4、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延续时间,则乙方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并书面认可后,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5、乙方由于甲方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原因消除后经甲方认可后应按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完成造价咨询服务。
十三、附加协议条款
1、项目的造价人员应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和熟练的技术水平且为乙方专职人员,能做到甲方有疑问时随时配合并解决。
2、项目具体经办人员执业资格要求为:国家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
十四、本协议书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及传真: 电话及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户: 账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三
廉政承诺书
甲方:安徽新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
为加强甲乙双方合作及廉政建设,规范甲乙双方各项合作行为,预防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新华集团相关文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承诺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物资采购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损害对方利益。
(四)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不将其用于交易以外的目的。
第二条 甲方承诺
在交易的事前、事中、事后遵守以下(包括但不限于)事项:
(一)不参加乙方或相关单位的宴请。
(二)不私自收受乙方或相关单位的礼品、礼券或以“低价付款”的物品。
(三)不接受乙方或相关单位的礼金、贿赂、帐外回扣等任何形式的私下经济利益。
(四)不私自接受乙方或相关单位提供的娱乐、游玩或任何考察形式的变相旅游等活动。
(五)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非法利益;不向乙方或相关单位介绍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参与同交易有关的经济活动;不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或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供货商,或要求乙方购买交易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六)不得有其他任何在乙方等相关单位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
第三条 乙方承诺
在交易的事前、事中、事后遵守以下(包括但不限于)事项:
(一)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严格执行合同约定。
(二)不向甲方工作人员及任何与甲方相关联的单位或个人提供宴请、旅游、健身、娱乐、变相考察等活动。
(三)不私自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品、现金、有价卡券等。
(四)不在帐外给予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回扣;不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好处费、感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财物(利益)。
(五)及时向甲方通报甲方人员违反本承诺书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违反本承诺书第一条、第二条的,严格按甲方相关公司制度处理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违反本承诺书第一条、第三条的,按乙方相关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本承诺书作为交易合同或协议的附件,与交易合同或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 乙方在履行合同或协议过程中,若发现甲方的相关人员有违反《廉政承诺书》所规定的行为,可以直接向甲方审计督查部投诉(电话:15005518562)。
第七条 本承诺书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监督电话:15005518562 监督电话:
监督邮箱:xhjtdc@xinhuaedu.com 监督邮箱:
jtdsz@xinhuaedu.com
备注:各单位在使用《廉政承诺书》时,不得删改落款签署部分的项目,不得删改监督电话号码和督查邮箱。
附件四
保证承诺书
致:安徽新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保证人***,身份证号码***,系***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现保证人针对***公司与安徽新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就***项目合作并签订《***合同》(下称主合同)事宜,为确保***公司全面履行其在主合同中的各项责任与义务,保证人自愿为其向 安徽新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并向安徽新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郑重承诺:
一、保证范围。保证人的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公司对安徽新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义务、债务等,以及安徽新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服务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执行费、公告费等费用)。
二、保证期间。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公司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约定分期履行的,则保证期间至***公司在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
三、保证方式。保证人承担独立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任何情况下,不因主合同无效、撤销等等而影响本承诺书的效力。
四、保证人承诺,无论安徽新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是否对被担保债权享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保证人在本承诺书项下的保证责任均不因此减免。安徽新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均可直接要求保证人依照本承诺书约定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提出任何异议。
五、保证人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保证人为签订本承诺书提供的所有文件、信息及签字均真实、完整、有效 。
六、保证人已充分理解并全面认可主合同及本承诺书的所有条款内容,并承诺任何情况下不得对其提出任何异议。
保证人: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