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学院钢制入户门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15
新华集团创办于1988年,总部位于中国合肥。30多年来,集团始终肩负“新华教育、兴国为民”的崇高使命,秉承“团结、务实、开拓、奉献”的新华精神,现已发展成为以教育为主,集科技、投资和金融于一体的国际化、现代化企业集团。
新华集团专注教育事业,成绩斐然,涵盖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和教育培训服务等领域,拥有中国新华教育(02779.HK)和中国东方教育(00667.HK)两家上市公司,办学覆盖全国 30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海外区域。旗下院校有安徽新华学院、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安徽新华学校、合肥新华实验中学、新华美国大学等。
因单位需求,现对集团旗下院校 安徽新华学院8#、25#宿舍楼改造的钢制入户门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全国有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ZBGG-2023-0008
2.项目名称:安徽新华学院钢制入户门采购项目
3.项目地点:安徽新华学院(合肥市望江西路555号)
4.招标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一、招标产品内容及相关参数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 1000 万元。
2.投标单位证照齐全并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的各项服务能力。
3.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信用资格要求:截止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单位不得出现以下情况,否则报价无效(提供承诺):
(1)投标单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最高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2)投标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投标单位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为准);
(4)投标单位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为准)。
6.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要求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无,但项目定标后,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需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圆整)。逾期未交纳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2.履约保证金退还:采购方支付第一笔进度款时,且中标方无扣款或其他违约问题,中标方凭收据原件到招标人处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一律转账退还至中标方账户,不退至个人帐户。
四、项目付款方式
详见附件:二、投标注意事项
五、踏勘现场
投标单位应自行对服务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采购方向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本项目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方现有的可供报价单位利用的资料。采购方对投标单位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单位因自身原因未进行实地踏勘的,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六、下列情况将会造成投标单位报价无效
1.未按本公告规定时间递交标书和交纳投标保证金。
2.未按本公告规定的内容制定投标书。
3.因投标单位的恶意行为,使招标方或采购方遭受损失。
4.投标单位相互串标、围标等行为的。
5.投标单位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6.投标单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投标人的义务
1.投标单位必须对其投标书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单位一旦中标,其投标书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投标单位中的所有承诺,将作为合同承诺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投标单位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八、投标文件制作要求(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所投物资名称及联系方式)
1.企业简介。
2.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3.企业相关资质证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报价函、投标报价表(详见附件:四、投标文件格式)。
6.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第5项信用资格要求承诺书。
7.近三年类似项目案例及合同复印件(相关案例不少于3个,提供的合同至少提供能反映甲乙双方、服务内容、签订时间等内容的合同首页、合同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否则不予认可)。
8.投标单位必须对其投标资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若发现任何隐瞒、虚报情况,其投标资格将随时被取消。
九、投标方式
直接将投标文件密封送(或邮寄)至 安徽新华集团采购部。
十、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2月 22 日12时前。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合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望江西路555号安徽新华集团采购部。
联系人及电话:季老师19956057771 杨老师13615695143
电子邮箱:xhjtcgb02@xinhuaedu.com
十二、重要提示
1.投标人对本招标公告中涉及对产品、服务等描述的技术参数、技术标准、产品配置等认为包含指定性、倾向性的内容,欢迎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或咨询。
2.投标人在获得招标公告等资料后,如果有问题需要招标人解释和答疑,应当答疑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交质疑文件并提供电子版(发至招标人电子邮箱xhjtcgb02@xinhuaedu.com,并电话告知)。
3.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招标人电子邮箱发出,招标人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安徽新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采购部
2023 年 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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