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二手教练车采购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22
新华集团创办于1988年,总部位于中国合肥。30多年来,集团始终肩负“新华教育、兴国为民”的崇高使命,秉承“团结、务实、开拓、奉献”的新华精神,现已发展成为以教育为主,集科技、投资和金融于一体的国际化、现代化企业集团。
新华集团专注教育事业,成绩斐然,涵盖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和教育培训服务等领域,拥有中国新华教育(02779.HK)和中国东方教育(00667.HK)两家上市公司,办学覆盖全国 30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海外区域。旗下院校有安徽新华学院、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安徽新华学校、合肥新华实验中学等。
因单位需求,现对集团旗下合肥华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二手教练车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质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 XJGG-2023-0020
2.项目名称: 合肥华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二手教练车采购项目
3.项目地址: 合肥市望江西路555号安徽新华学院校内
二、询价内容
三、报价人资质要求
1.报价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法人的,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
2.报价人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然人无此要求)。
3.信用资格要求:截止投标截止时间,报价人不得出现以下情况,否则报价无效(提供书面承诺):
(1)报价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最高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2)报价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报价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为准);
(4)报价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为准)。
5.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文件应含(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1.经年审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及业务负责人联系方式。
3.报价单(见第二条招标内容报价)。
4.本公告第三条第3款要求提供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5.保证承诺书(附件一)。
6.廉政承诺书(附件二)。
7.本公告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及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所有提交的资料必须完全属实,若发现任何隐瞒、虚报情况,其报价将随时被取消。
五、报价人须知
1.报价人必须对其投标书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报价人一旦中标,其投标书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投标书中的所有承诺,将作为合同承诺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报价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询价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3月29日上午12时前截止,超过报价截止日期不再接收任何报价人的报价。
七、报价及评选
报价人按第四条要求顺序把盖章后的投标资料(需装订)直接送(或顺丰快递寄)至安徽新华集团采购部,评选时间暂定3月29日下午14:00,若有变动询价方将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不再另行通知。报价人无需到场等待。
八、邮寄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55号安徽新华学院校内新华集团采购部办公室(教学15号楼二楼采购部)
九、项目联系人
1.项目联系人:秦老师18155185293 单老师13956911786
2.监督电话:0551-65872699
电子邮箱:xhjtcgb02@xinhuaedu.com
十、重要提示
1.报价人对本公告中涉及对产品、服务等描述的技术参数、技术标准、产品配置等认为包含指定性、倾向性的内容,欢迎报价人向询价方提出质疑或咨询。
2.报价人在获得公告、文件等资料后,如果有问题需要询价方解释和答疑,应当答疑截止时间前,以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方式向询价方提交质疑文件并提供电子版(发至询价方电子邮箱xhjtcgb02@xinhuaedu.com)。
3.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询价方电子邮箱发出,询价方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报价人应及时关注、查阅。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安徽新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采购部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