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空调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07
新华集团创办于1988年,总部位于中国合肥。30多年来,集团始终肩负“新华教育、兴国为民”的崇高使命,秉承“团结、务实、开拓、奉献”的新华精神,现已发展成为以教育为主,集科技、投资和金融于一体的国际化、现代化企业集团。
新华集团专注教育事业,成绩斐然,涵盖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和教育培训服务等领域,拥有中国新华教育(02779.HK)和中国东方教育(00667.HK)两家上市公司,办学覆盖全国 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海外区域。旗下院校有安徽新华学院、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安徽新华学校、合肥新华实验中学等。
因单位需求,现对旗下院校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2#生活服务中心中央空调进行招标采购,欢迎全国有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2#生活服务中心中央空调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BGG-2023-0024
二、招标内容
1.投标品牌:国际、国内一线品牌。
2.中央空调安装涉及楼宇:2#生活服务中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报名通过后向招标方索取)。
3.项目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1166号(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且必须是中央空调生产厂家或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项目建设、售后、维护等丰富经验的公司。
2.非中央空调生产厂家的公司来投标时,必须针对此项目提供中央空调厂家的授权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和本地化服务能力。
4.投标人证照齐全并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的各项服务能力。
5.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投标人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信用资格要求:截止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出现以下情况,否则投标无效(提供承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最高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2)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为准);
(4)投标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为准)。
8.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投标报名资料含以下内容
1.企业简介。
2. 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 具有该行业国家规定必备资质复印件(原件备查)。
4.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文件(原件备查)。
5.非中央空调生产厂家的公司来投标时,必须针对此项目提供中央空调厂家的授权书。
6.参加此次采购项目之前的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或承诺。
7.报名公告第三条第7项信用资格要求承诺书。
8.近三年高校/公建类商业体类似项目案例及合同复印件(相关案例不少于3个,提供的合同至少提供能反映甲乙双方、服务内容、签订时间等内容的合同首页、合同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否则不予认可)。
9.以上报名材料装订成册并在报名资料封面标明公司名称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10.投标人必须对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若发现任何隐瞒、虚报情况,其投标资格将随时被取消。
11.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4月11日17时。
六、报名方式(任选一种即可)
1.直接将报名资料送(或邮寄)至 安徽新华集团采购部。
2.将报名文件以电子稿形式发送至:xhjtcgb01@xinhuaedu.com
3.递送报名资料前请务必提前告知联系人。
七、招标文件获取、答疑、投标时间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招标方不收取标书费。
2.答疑及现场踏勘截止时间:2023年4月12日17时(投标人根据投标需要自行与答疑联系人对接)
3.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14日17时。
八、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中国·合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望江西路555号安徽新华集团采购部。
2.联系人及电话:杨老师13615695143、薛老师18949850329
3.答疑人及电话:朱老师13395699956
4.电子邮箱:xhjtcgb01@xinhuaedu.com
九、重要提示
1.投标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涉及对产品、服务等描述的技术参数、技术标准、产品配置等认为包含指定性、倾向性的内容,欢迎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或咨询。
2.投标人在获得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资料后,如果有问题需要招标人解释和答疑,应当答疑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交质疑文件并提供电子版(发至招标人电子邮箱xhjtcgb01@xinhuaedu.com)。
3.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招标人电子邮箱发出,招标人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安徽新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采购部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