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学院2023年第七批报废资产出售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25
安徽新华学院是拥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位于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核心区,校园紧邻大蜀山。学校于2000年创办,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2013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5年获批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2019年获批安徽省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拥有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门国家级一流课程。
根据工作计划,拟对我校第七批报废资产进行公开出售,欢迎符合要求的优质商家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CGZB-2023-010
2.项目名称:2023年第七批报废资产出售项目
3.项目内容:
二、报价单位资质:
1.报价单位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承担的能力;
2.报价单位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及服务能力。
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
1.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
3.报价单明细表需加盖公章;
4.将报价资料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四、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要求: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中标后须缴纳3000元项目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中标单位完成拆除、搬运、清理工作后,保证金无息退还。
五、报价须知
1.中标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拆除、搬运、施工工作。
2.中标单位施工期间要严格遵循我校相关规定,文明施工,禁止高空抛物,务必做好施工安全防护。
3.中标单位工人拆除、搬运、施工期间的安全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因拆除、搬运、施工造成甲方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的,均由中标单位承担赔偿。
4.接到中标通知后中标单位须在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中标款,若发生中标公司拒绝按规定时间缴纳中标款,招标人将其视作该中标公司放弃此次中标权,并承担违约责任。我校有权决定备选公司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5.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六、现场勘查世间
现场勘查时间:2023年10月27日上午9点,现场勘查联系人:王老师(15855101599)
七、报价截止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 10 月27日下午3点前
八、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老师(15855101599) 监督电话:65872097
2、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55号安徽新华学院内安徽新华学院资产管理与采购处
安徽新华学院资产管理与采购处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