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校园无线网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2-18
新华集团创办于1988年,总部位于中国合肥。30多年来,集团始终肩负“新华教育、兴国为民”的崇高使命,秉承“团结、务实、开拓、奉献”的新华精神,现已发展成为以教育为主,集科技、投资和金融于一体的国际化、现代化企业集团。
新华集团专注教育事业,成绩斐然,涵盖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和教育培训服务等领域,拥有中国新华教育(02779.HK)和中国东方教育(00667.HK)两家上市公司。旗下院校有安徽新华学院、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安徽新华学校、合肥新华实验中学等。
因单位需求,现对集团旗下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校园无线网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有资质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第一部分 招标项目内容
1.项目编号:ZBGG-2024-0005
2.项目名称: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校园无线网项目
3.项目地址: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高淳校区)
4.项目需求内容:详见附件:招标清单
第二部分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以营业执照为准)。
2.投标人证照齐全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人员。
3.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或其他智能化建设资质文件,并能提供近三年高校类似项目案例及合同复印件。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信用资格要求: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出现以下情况,否则投标无效(提供承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最高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2)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为准);
(4)投标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为准)。
7.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经查实取消报名及投标资格)。
9.以上所有提交的资料必须完全属实,若发现任何隐瞒、虚报情况,其投标资格将随时被取消。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说明
1.总体要求:需满足使用方招标参数中各项功能需求。
2.包装及环境要求:中标方货物包装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包装,确保无裸露、确保运输过程中无磕碰损伤等情况存在。外包装应规范无污染,到货及安装过程中如发现有表面损伤,中标方应予以及时更换并确保不影响交付日期。安装、施工结束后需及时清理安装、施工所产生的各项垃圾,确保不损坏现场环境并做到安装、施工后现场的环境清洁。
3.报价要求:本招标项目的产品报价包含产品价格、运输、保险、税费、装卸、施工、检测、验收、成品保护、管理费、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除非另有约定,招标人为履行本项目产品采购无需支付其他任何款项费用。
4.投标要求:具备一定售后服务能力(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
第四部分投标文件制作要求(须装订、商务与技术标分开密封)
一、技术标部分(单独封装,✮不得体现价格,1正1副)
1.标书目录。
2.投标企业简介。
3.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投标授权委托书(如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不要求此项内容)。
6.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以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证明材料。
7.技术参数响应表(见附件一,✮不可体现价格,参数表里给出的型号和品牌仅供参数对比参照,非指定品牌、型号)
8.提供近三年内不少于3个100万以上同类采购项目业绩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9.售后服务承诺书。
10.质保期承诺书(必须写清项目质保期,要求不低于3年)。
11.供货、安装周期承诺书(必须写清项目实施交付周期)。
12.不高于市场价格承诺书(具体格式自行编写)。
13.保证承诺书(见附件三)。
14.本公告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商务标部分(单独封装,1正1副)
1.投标函。
2.产品报价清单(总价、分项报价)。
3.投标报价说明。
4.本公告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投标书要求必须装订,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密封(封面密封处加盖公章,写清所报项目名称、业务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格式可参照附件二:投标封面格式)。
第五部分 投标(送样)、开标、评标、定标
1.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资质文件等装入密封的信封内,封条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封面注明“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无线网项目投标文件”。投标书技术标包括正副本各壹份,商务标包括正副本各壹份,若正本与副本存在差异,以正本为准,商务标与技术标分开密封盖章封印。将投标资料直接邮送至(合肥本地的可送交招标方)或邮寄至(合肥外地的可邮寄至招标方)新华集团采购部秦老师处(收件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555号安徽新华学院行政楼一楼104室·新华集团采购部秦老师收)。
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2月27日12时止。
注:超过投标截止日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方的投标报价。
3.开标评选时间暂定2024年2月27日14时,若有变动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不再另行通知。开标时投标方无需到场等待。
4.评标
1)组成评标小组,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综合评审;
2)评标过程严格保密,评标有关材料定标前一律不得私自带离评标现场,招标小组成员不得私下与投标方接触;
3)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议方式进行;
4)请各投标方在评标期间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5.定标
评标小组根据评标小组评标情况综合定标。
第六部分 投标人须知
1.投标保证金、合同履约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须缴纳2万元合同履约金。
2.项目付款方式
所供产品全部供货完毕,安装、施工完成,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方后的20个工作日内付至总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金自产品验收合格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算,12个月内无质量问题或其他扣款情形的,则一次性无息付清。付款采用转账形式,付款前中标人须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正规增值税普通发票(全额),否则招标人可暂缓支付货款且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3.投标人的义务
1)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书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书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投标书及投标过程中的所有承诺,将作为合同承诺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需满足招标人需求。
2)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响应招标人在招标范围内产品所提出的开票要求。
3)本次采购项目招标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承担所有与准备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4)投标人依据招标清单报价表所述要求,进行分项及总项报价;
5)招标所需的任何项目若未有明确加在所列价款中,该部分有关费用应视作包括在投标报价之内(如投标、运送、开票等全部费用);
6)投标人的报价一旦为招标人所接受,则不会受任何因素变化而调整;
7)此次招标项目施工管线材、辅材采用包干项实施,因此投标人需自行完成现场实施环境及条件勘查(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联系人:吴老师13601404240;勘查现场时间:2024年2月26日前)。
5.下列情况将会造成投标人投标无效:
1)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标书、打样和交纳投标保证金;
2)未按招标书规定的内容制定投标书;
3)因投标人的恶意行为,使招标人遭受损失。
6.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联 系 人:秦老师(18155185293) 单老师(13956911786)
答 疑 人:秦老师(18155185293)(答疑截止时间:2024年2月26日17时止)
联系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555号安徽新华学院行政楼一楼104室·新华集团采购部
电子邮箱:xhjtcgb02@xinhuaedu.com
第七部分 重要提示
1.投标人对本公告中涉及对产品、服务等描述的技术参数、技术标准、产品配置等认为包含指定性、倾向性的内容,欢迎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或咨询。
2.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质疑、咨询等需要招标人解释、答疑的,应当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文件并提供电子版(发至招标人电子邮箱xhjtcgb02@xinhuaedu.com,并电话告知)。
3.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招标人电子邮箱发出,招标人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附件一:《技术参数响应表》
附件二:《投标主要标准文件格式》
附件三:《保证承诺书》
附件四:《廉政承诺书》
安徽新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采购部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