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学院宿舍楼弱电布线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03
新华集团创办于1988年,总部位于中国合肥。30多年来,集团始终肩负“新华教育、兴国为民”的崇高使命,秉承“团结、务实、开拓、奉献”的新华精神,现已发展成为以教育为主,集科技、投资和金融于一体的国际化、现代化企业集团。
新华集团专注教育事业,成绩斐然,涵盖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和教育培训服务等领域,拥有中国新华教育(02779.HK)和中国东方教育(00667.HK)两家上市公司,办学覆盖全国 30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海外区域。旗下院校有安徽新华学院、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安徽新华学校、合肥新华实验中学等。
因单位需求,现对安徽新华学院13#、14#、15#宿舍楼弱电布线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有资质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第一部分 招标项目内容
1.项目编号:ZBGG-2024-0078
2.项目名称:安徽新华学院13#、14#、15#宿舍楼弱电布线项目
3.项目地址:合 肥 市
4.项目需求内容:详见附件一
第二部分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以营业执照为准)。
2.投标单位应具备三年以上(包括三年)综合布线类工程实施、售后服务经验。
3.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投标单位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信用资格要求: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单位不得出现以下情况,否则投标无效(提供书面承诺):
(1)投标单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最高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2)投标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投标单位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为准);
(4)投标单位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为准)。
6.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
8.以上所有提交的资料必须完全属实,若发现任何隐瞒、虚报情况,其投标资格将随时被取消。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说明
1.总体要求:需满足使用方招标参数中各项功能需求。
2.施工及环境要求:安装、施工结束后需及时清理安装、施工所产生的各项垃圾,确保不损坏现场环境。
3.报价要求:本招标项目的产品报价包含产品价格、运输、保险、税费、装卸、施工、检测、验收、成品保护、管理费、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除非另有约定,招标人为履行本项目产品采购无需支付其他任何款项费用。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制作要求(商务与技术标分开密封)
一、技术标部分(单独封装,✮不得体现商务价格,1正1副)
1.标书目录。
2.投标企业简介。
3.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和投标公司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投标授权委托书(如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不要求此项内容)。
5.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以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证明材料。
6.技术参数响应表(见附件一,✮不可体现商务价格,参数表里给出的型号和品牌仅供参数对比参照,非指定品牌、型号)。
7.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合同复印件,相关案例不少于3份(合同金额不少于20万元),提供的合同至少提供能反映甲乙双方、服务内容、签订时间等内容的合同首页、合同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否则不予认可。
8.质保期承诺书(必须写清项目质保期,要求不低于3年)。
9.工程交付周期承诺书(必须写清项目实施交付周期)。
10.不高于市场价格承诺书(具体格式自行编写)。
11.保证承诺书(见附件三)。
12.廉政承诺书(见附件四)。
13.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见附件五)。
14.本公告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商务标部分(单独封装,1正1副)
1.投标函。
2.产品报价清单(招标清单中的管线材料使用量仅供参考,最终以通知及现场实地勘察为准,允许投标单位依据实际情况报价使用量)。
3.投标报价说明。
4.本公告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投标书要求必须装订,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密封(封面密封处加盖公章,写清所报项目名称、业务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格式可参照附件二:投标封面格式)。
第五部分 投标(送样)、开标、评标、定标
1.投标方式
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资质文件等装入密封的信封内,封条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封面注明“安徽新华学院13#、14#、15#宿舍楼弱电布线项目投标文件”。投标书技术标包括正副本各壹份,商务标包括正副本各壹份,若正本与副本存在差异,以正本为准,商务标与技术标分开密封盖章封印。将投标资料直接邮送至(合肥本地的送交招标方)或顺丰快递邮寄至(合肥外地的邮寄招标方)新华集团采购部秦老师处(邮寄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555号安徽新华学院行政楼104室·新华集团采购部秦老师收)。
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10日12时止。
注:超过投标截止日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方的投标报价。
3.开标评选时间暂定2024年9月10日14时,若有变动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不再另行通知。开标时投标方无需到场等待。
4.评标
1)组成评标小组,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综合评审;
2)评标过程严格保密,评标有关材料定标前一律不得私自带离评标现场,招标小组成员不得私下与投标方接触;
3)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议方式进行;
4)请各投标方在评标期间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5.定标
评标小组根据评标小组评标情况综合定标。
第六部分 投标单位须知
1.投标保证金、合同履约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前缴纳1万元合同履约金。
2.项目付款方式
所有产品供货完成、施工完毕,交付使用方并甲方经验收合格后的20个工作日内付至总款的95%;余额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金的起算日期为产品验收合格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在12个月内无质量问题或其他扣款情形的,则一次性无息付清。付款采用转账形式,付款前中标人须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全额),否则招标人可暂缓支付货款且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3.投标单位的义务
1)投标单位必须对其投标书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单位一旦中标,其投标书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投标书中的所有承诺,将作为合同承诺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投标单位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投标单位须知
1)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需满足招标方需求。
2)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响应招标方在招标范围内产品、施工所提出的开票要求。
3)本次采购项目招标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所有招投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4)招标所需的任何项目若未有明确加在所列价款中,该部分有关费用应视作包括在投标报价之内(如投标、运送、开票等全部费用)。
5)投标单位的报价一旦为招标人所接受,则不会受任何因素变化而调整。
6)本次招标不排除招标方拆包采购,请投标单位均衡报价;
7)投标单位需自行完成现场实施环境及条件勘查,此次招标为交钥匙工程,中标标的及单位确定后,招标方不再额外支付任何工程项目内所产生的费用(因甲方施工方案调整除外)。
8)现场勘查联系人:孔老师 18855164301;勘查现场时间:2024年9月9日前。
5.下列情况将会造成投标单位投标无效
1)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标书、打样和交纳投标保证金;
2)未按招标书规定的内容制定投标书;
3)因投标单位的恶意行为,使招标人遭受损失。
6.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联 系 人:秦老师(18155185293) 姜老师(13965034506)
答 疑 人:秦老师(18155185293)(答疑截止时间:2024年9月9日17时止)
联系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555号安徽新华学院行政楼104室·新华集团采购部
电子邮箱:xhjtcgb02@xinhuaedu.com
第七部分 重要提示
1.投标单位对本公告中涉及对产品、服务等描述的技术参数、技术标准、产品配置等认为包含指定性、倾向性的内容,欢迎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或咨询。
2.投标单位对本项目的质疑、咨询等需要招标人解释、答疑的,应当以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文件并提供电子版(发至招标人电子邮箱xhjtcgb02@xinhuaedu.com,并电话告知)。
3.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招标人电子邮箱发出,招标人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投标人单位及时关注、查阅。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附件一:《技术参数响应表》
附件二:《投标主要标准文件格式》
附件三:《保证承诺书》
附件四:《廉政承诺书》
附件五:《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
安徽新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采购部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