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学院英语四六级学生考试听力耳机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18
新华集团创办于1988年,总部位于中国合肥。30多年来,集团始终肩负“新华教育、兴国为民”的崇高使命,秉承“团结、务实、开拓、奉献”的新华精神,现已发展成为以教育为主,集科技、投资和金融于一体的国际化、现代化企业集团。
新华集团专注教育事业,成绩斐然,涵盖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和教育培训服务等领域,拥有中国新华教育(02779.HK)和中国东方教育(00667.HK)两家上市公司。旗下院校有安徽新华学院、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安徽新华学校等。
因单位需要,现对旗下院校安徽新华学院英语四六级学生考试听力耳机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全国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报名参与。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XJGG-2024-0098
2.招标项目:安徽新华学院英语四六级学生考试听力耳机项目
3.项目地点: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55号安徽新华学院
4.项目概况:详见服务需求
二、服务需求
1.设备清单:
2.英语四六级学生考试听力耳机主要技术参数:
三、报价单位资质要求
1.报价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独立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以营业执照为准)。
2.报价单位应具备三年以上(包括三年)生产或销售上述设备的工作经验和售后服务经验。
3.报价单位证照齐全并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的各项服务能力。
4.报价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报价单位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信用资格要求:截止报价截止时间,报价人不得出现以下情况,否则报价无效(提供承诺):
(1)报价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最高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2)报价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报价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为准);
(4)报价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为准)。
7.必须有一定的垫资能力。
8.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项目付款方式
所需设备全部到货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付实际结算货款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于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无其他扣款情况下一次性付清(利息不计)。付款采用转账形式,中标方在采购方付款前提供符合采购方要求的正规发票(全额)。否则,采购方可暂缓支付款项。
五、下列情况将会造成报价人报价无效
1.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报价文件。
2.未按本公告规定的内容制定报价文件。
3.因报价人的恶意行为,使询价人遭受损失。
4.报价单位相互串标、围标等行为的。
5.报价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6.报价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报价人须知
1.报价人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需满足招标人需求。
2.报价人依据报价表所述要求,进行分项及总项报价(含到货、运输及税务发票等所有费用)。报价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询价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履行合同所需的任何项目若未有明确加在所列价款中,该部分有关费用应视作包括在报价之内(如运送样品、开票等全部费用)。
4.报价人的报价一旦为询价人所接受,则不会受任何因素变化而调整;中标书发放前,中标人需缴纳伍仟元(¥5000.00)履约保证金,如有违约,不予退还并追究因此给询价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5.各报价人需具备一定的补需能力、仓储条件及稳定合理的供货机制。
6.设备清单中的品牌仅供参考,报价人响应的技术参数满足使用即可。
7.报价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报价人一旦中标,其报价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8.报价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将作为合同承诺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报价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1月25日上午12:00前。
八、报价文件制作要求(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封面注明报价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无模板,严格按照以下顺序要求制作,否则作废)
1.开标一览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公司简介。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
5.报价明细表(统一格式见附件一)。
6.参数对比表(统一格式见附件二)。
7.近三年高校主要业绩及合同复印件。
8.报价不得超过市场价格承诺书。
9.中标后不分包或转包承诺书。
10.廉政承诺书(见附件三)。
11.保证承诺书(见附件四)。
12.听力耳机样品随报价文件一并寄送(寄件地址详见第九条)。
九、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寄地址(推荐顺丰)
1.联系人:杨老师13615695143 李老师19966525230
2.地 址: 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55号安徽新华学院内新华集团采购部(行政楼106室)
十、重要提示
1.报价人对本询价公告、询价文件中涉及对产品、服务等描述的技术参数、技术标准、产品配置等认为包含指定性、倾向性的内容,欢迎报价人向询价人提出质疑或咨询。
2.报价人在获得询价公告、询价文件等资料后,如果有问题需要询价人解释和答疑,应当答疑截止时间前,以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方式向询价人提交质疑文件并提供电子版(发至询价人电子邮箱xhjtcgb01@xinhuaedu.com)。
3.本项目的询价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询价人电子邮箱发出,询价人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报价人应及时关注、查阅。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安徽新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采购部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