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学院金融大数据实验室软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08
新华集团创办于1988年,总部位于中国合肥。30多年来,集团始终肩负“新华教育、兴国为民”的崇高使命,秉承“团结、务实、开拓、奉献”的新华精神,现已发展成为以教育为主,集科技、投资和金融于一体的国际化、现代化企业集团。
新华集团专注教育事业,成绩斐然,涵盖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和教育培训服务等领域,拥有中国新华教育(02779.HK)和中国东方教育(00667.HK)两家上市公司。集团旗下院校有安徽新华学院、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安徽新华学校等。
因单位需求,现对安徽新华学院金融大数据实验室软件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全国有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ZBCG-2025-0020
2.项目名称:安徽新华学院金融大数据实验室软件采购项目
3.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4.招标范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且经营范围须包括招标采购项目内容(以营业执照为准)。
2.投标单位应具有三年以上(包括三年)生产或销售与本次招标项目类似的项目工作经验和售后服务经验。
3.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投标单位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信用资格要求:截止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单位不得出现以下情况,否则投标无效:
(1)投标单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最高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2)投标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投标单位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为准);
(4)投标单位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为准)。
6.投标单位近三年须具有类似本项目的案例3家及以上,并赢得良好口碑,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投标产品必须为成熟产品且有相应成功案例。
8.投标单位须享有相应软件的知识产权或合法授权及销售许可,具有知识产权、软件著作权等相关证书,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于2025年4月10日前,通过本公告自行下载或联系项目负责人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日期
2025年4月21日11时前,过期不予接收,投标人进校递交投标文件需要提前2个小时联系项目负责人报备后方可入校(也可邮寄)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合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望江西路555号安徽新华集团采购部。
联系人及电话:谢老师189 5606 7518 程老师158 5519 8331
办公电话:0551-65872629
电子邮箱:xhjtcgb01@xinhuaedu.com
六、重要提示
1.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中涉及对产品、服务等描述的技术参数、技术标准、产品配置等认为包含指定性、倾向性的内容,欢迎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或咨询。
2.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质疑、咨询等需要招标人解释、答疑的,应当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文件并提供电子版(发至招标人电子邮箱xhjtcgb01@xinhuaedu.com,并电话告知)。
3.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招标人电子邮箱发出,招标人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安徽新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采购部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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