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安徽新华学院沿玉兰大道临街商铺承租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6-02-23

       安徽新华学院是目前安徽省最大的民办本科高校,占地面积1500余亩,在校生近3万人。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现对沿玉兰大道一层的临街部分商铺进行招租。
一、招租目的
通过商铺招租,引进相关的经营服务项目,为学院校区广大师生员工及校园周边生活区提供便利、完善的生活服务,从而保障校内的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稳定发展。
二、招租形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应标人如与学院所属一切公司、学校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在学院内有门面房者,不得承租学院房屋和参与经营,否则一经发现,学院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扣除中标人履约保证金)。
三、招租商铺基本情况
(一)招租方:安徽新华学院
(二)招租商铺情况
1、经营范围和面积:
(1)运动健身、休闲场(台球、乒乓球、书店)、服装店、精品店、连锁蛋糕店、饮品吧、品牌电脑手机数码店等商业性经营服务项目,不得经营餐饮、小吃、网吧、电玩、KTV、烟花爆竹、建材五金类等经营项目。
(2)安徽新华学院 17宿舍楼一层临街商铺一间(面积约 170 ㎡)。
投标时意向承租人可根据经营业态拟报实际所需经营面积,具体的承租面积和位置,根据意向承租人的承租价格及经营业态等综合因素,由招标方综合评定排名,按排名先后顺序进行选择,以实际分割面积为准。
2、房屋用途:该房产为商业用房,承租人一旦投标租赁必须符合国家及合肥市的相关规定,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房产使用方案施工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三)对承租方的要求
1、承租方应按学院的要求和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经营项目进行经营。
2、承租方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或增加设备等,须事前按消防、安全及学院其他标准要求做好设计方案和效果图向学院总务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同意并出具书面通知书后方可进行,承租人及有关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接受学院的管理,有关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在装修中,不能损坏房屋的原有承重结构、不得改变房屋外立面,确保房屋外观的完整性。
4、承租方在承租房外的门头平面广告、霓虹灯、LED广告牌等户外宣传设施必须按照招租方要求的规范标准进行统一安装。
5、承租方需明确经营范围,不得多种类经营。
四、承租期限
1、承租期限:原则上合同一年一签,首次签订合同,承租方具体合同期限可协商确定。
2、承租方每年缴纳12个月的月租金,分两次缴纳,每次缴纳半年租金。
五、卫生费及履约保证金的缴纳
(一)卫生费:水果类经营户1.5元/平方米/月缴纳,其他类经营户1.0元/平方米/月缴纳,按季度缴纳。
(二)履约保证金:为一个季度房租。
六、对意向承租方的基本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的境内外企业法人、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加租赁投标。
(一)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法人资信。
2、无不良信用记录,近3年未发生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经济纠纷。
(二)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
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且已取得相关经营项目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七、合同要求:
(一)合同期满或因承租方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的,承租人不能损坏房屋主体结构(承重墙体、屋顶、门窗、地板等),不能损坏或拆除电线、电源开关、电源插座、电箱、水表、原有水管及阀门等房屋的附属设施。
(二)发生的水、电、通讯、卫生费等费用按学院规定的价格标准收取,由安徽新华学院代收代支。
(三)不得从事任何违规活动。在经营期间,接受招租方必要的监督检查。不得向第三方出租、转借、外包,一经发现,乙方按照履约保证金的2倍承担违约责任,招租方将无条件收回房屋承租权。
八、投标书的填写要求
(一)投标书附投标报价表、相关证件复印件等;投标书应装入文件袋或信封内加入密封,封口处签名或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在文件袋上注明投标姓名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二)签名、日期、报价字迹端正,表述清楚,修改要签名并按下手模确认;
(三)投标人是单位的,应出具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非法人参加),以及企业法人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投标函和投标报价表要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章,参加投标的代表人要出具居民身份证以表明身份,身份证要与授权委托书上的签名人相对应;
(四)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相关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并出具身份证原件予以核实,投标函和投标报价表要留下投标人签字予以确认。
九、标书投递
有意承租者,请于2016年2月23日起至安徽新华学院总务处领取招标材料,2016年3月2日17:00前将标书送达安徽新华学院总务处。
十、开标流程:
(一)本次招标由安徽新华学院成立招标小组,全面负责本次招标工作。
(二)开标定标流程:
1、本次投标不现场开标,由招标小组自主确立定标标准,定标参照依据:(1)投标价格;(2)投标单位实力;(3)经营项目。
2、定标流程:
(1)由招标小组根据意向承租人的承租价格及经营业态等综合因素综合评定排名,确定入围单位。
(2)招标小组邀请入围单位议标。
(3)招标小组根据议标情况,进行综合考量,确定中标单位。
十一、收取标书资料费100元,不予退还。
十二、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归安徽新华学院总务处。

 

安徽新华学院
总务处


投标联系人:0551—65872608、13956925699王老师、15855113068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