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票管理系统招标报名公告
发布日期:2018-03-15
安徽新华学院坐落于包公故里、科教基地、历史名城安徽省省会合肥,是经教育部批准,安徽省首家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民办本科高校。学校占地面积15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50万余平方米。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0000余人。专任教师1300余人,学校现有商学院、财会与金融学院、文化与新闻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等11个二级学院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公共课程教学部2个教学部。
根据学院发展需要,特对我校电子发票管理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生产商及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招标采购项目
1、项目编号:XHXYCG-ZB20180010
2、招标项目:
电子发票管理系统(含内部系统实现数据交互、接口许可、开发对接等)
二、投标单位资质:
1、报名单位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具有独立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以营业执照为准);
2、报名单位应具备三年以上(包括三年)生产或销售上述的工作经验及售后服务经验;
3、具有该行业系统集成证书及国家规定必备资质,应熟知本招标物的安装及验收标准。
4、具有发票管理系统软件定制开发能力,能够与其它业务系统集成提供支持、实现对外交易、开票的一体化支持,提供相关案例证明;
5、报名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报名标单位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报名单位在参加此次采购项目之前的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8、报名单位须具有合肥市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
9、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国家权威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报名材料书:
1、企业简介;
2、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3、具有具有该行业国家规定必备资质资质文件原件、复印件;
4、生产或销售上述产品的品牌(代理销售企业须提供原生产厂家授权代理证明原件);
5、近三年主要业绩及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简介等资料;
7、企业相关资质证书;
8、业务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9、售后服务、承诺细则。
10、不高于市场价格承诺书。
以上报名材料装订成册并在报名资料封面表明公司名称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四、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3月21日17时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崔老师(13856058882) 、程老师(15855198331)
2、联系电话:0551-65872655(F) 0551-65872629
3、监督电话:0551-65872699
六、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2、报名资料直接送至安徽新华学院物资采购处,上述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所有原件须携带报名现场查验。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一律不予接受报名或即便通过报名及审查也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
七、报名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55号安徽新华学院物资采购处 邮编:230088
安徽新华学院物资采购处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