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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华学院喜获“2008-2009年全省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日期:2010-07-02

    为表彰对就业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一步推动全省就业工作,近日,安徽省就业工作小组发布皖就【2010】2号文《关于表彰2008-2009年全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安徽新华学院喜获“2008—2009年全省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其中,全省教育系统中共有20所高校获此殊荣。

    安徽新华学院自创办以来就十分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将毕业生就业作为检验学院办学理念、办学质量、办学水平和办学成果的根本标准。在就业工作中,紧紧围绕“转变思想观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优化就业保障”三项关键工作,整体推进,常抓不懈,不断创新。学院连续七年毕业生就业率均超过96%。2009年,在教育部组织开展的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总结宣传工作中,经申报推荐、专家初选、社会调查与实地调研等环节,学院最终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50所高校被评为教育部“2009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学院是安徽省唯一一所获评高校,同时也是全国唯一一所获评的民办高校)。2009年还获得安徽省政府授予的“2008—2009年安徽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03年、2005年、2008年、2009年均荣获“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招生就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