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园要闻

我院总务处荣获高新区食品安全卫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发布日期:2010-12-24

    2010年,在院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在总务处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我院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今日,从合肥市高新区社会事业局主办的2010年度公共卫生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传来消息,我院总务处荣获高新区食品安全卫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总务处丁巧玲同志荣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12月21日总务处相关负责人赴合肥市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参加2010年度公共卫生工作总结表彰大会。总结表彰大会在合肥恒悦国际外商俱乐部酒店有限公司举行。总务处副处长冯希明代表学院在会上作为先进单位代表做了交流发言。

    我院设有6个食堂,全部由引进的社会餐饮企业经营。办好学生食堂,维护学生利益,确保校园稳定,是我院总务处工作的立足点和工作目标。总务处一直根据食品卫生安全的要求,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关于安徽省普通高校食堂标准化建设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抓基础、促管理,积极推进我院食堂标准化建设。2008年新华学院食堂被合肥市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评为食品卫生管理先进单位;2009年我校2名食堂管理人员被合肥市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授于食堂管理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0年我院荣获省教育厅评选的高校后勤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此次表彰大会,是对我院食品安全卫生工作的充分认可。总务处将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以此为契机,再接再厉,努力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保障全院师生的食品安全。 (文/杨玲,图/杨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