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园要闻

我校研讨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1-10-14

    2011年10月13日,我校在第一会议室召开了《安徽新华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研讨会。副院长马凤余、教务处、高教所(学报)负责人、各教学单位负责人和教学副院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教务处处长李志远详细介绍了《安徽新华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与会专家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围绕“管理办法”,在校级重点学科遴选的条件、建设的任务和目标、经费使用与管理等方面展开了认真讨论,提出了很多宝贵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安徽新华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由总则、重点学科的遴选条件和程序、重点学科建设的内容与目标、重点学科建设的组织管理、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管理、重点学科的检查与验收和附则七个部分组成。旨在通过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重点学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优化资源配置,巩固和发展优势学科,培育和打造特色学科,提升我校整体办学实力。(文/许苗苗,图/陆如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