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学院2020年校园形象片拍摄制作项目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10-28
安徽新华学院坐落于包公故里、科教基地、历史名城安徽省省会合肥,地处合肥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蜀山森林公园南麓,是经教育部批准,拥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占地面积15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50万余平方米。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0000余人,其中本科近15000人。专任教师1300余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占33%。学校现有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电子通信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药学院、商学院、财会与金融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文化与新闻传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科技学院11个二级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部等2个教学部。
根据工作计划,现对我校2020年校园形象片拍摄制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热忱欢迎有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2020年校园形象片拍摄制作项目
项目编号:CGZB-2019-0022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安徽新华学院2020年校园形象片的策划、拍摄、制作,及其他增值服务等相关支持,时长8分钟。
1.方案创意:根据我校的相关要求,围绕我校特色优势及各方面信息的梳理,构思并创意。
2.脚本撰写:负责本次宣传片的脚本撰写。
3.拍摄剪辑:根据脚本需拍摄我校师资力量、办学成果、人才培养、校园文化活动等依据脚本内容的镜头,并按照创意构思剪辑成片。
4.后期制作:根据需求增加成片效果,并提供配音服务。配音样本需提供至少5个以上供选择。
5.需提供高清标准成片版本、调色无配音无字幕成片版本及工程文件。
6.确保符合拍摄需求的高清摄像机、系列灯光器材、三脚架、轨道车、遮光罩、白平衡的调节、摇臂、航拍设备以及预估拍摄所需素材。
7.专业专职宣传片拍摄团队。
三、招标及定标方式
1.本次项目采用公开发布招标信息+邀标方式,定标为招标方内部议标;
2.招标方有权对本次招标项目内容进行分包或拆包。
四、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以营业执照为准;
2.投标单位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投标单位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4.投标单位须具有影视拍摄、制作企业宣传片从业资格,具备与宣传片拍摄制作、展览展示、传媒传播等相关的经营范围;
5.投标单位须具有2年以上广告宣传片拍摄经验(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5个同等级别及以上项目合作经验。具有与大型企业、政府部门等相关合作经验的供应商优先;
6.投标单位须有专业的拍摄、剪辑等相关设备,确保符合拍摄需求;
7.投标单位须具有全国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五、投标时须具备以下资料(均要求加盖公章)
1.企业简介;
2.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3.业务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
4.本次项目所使用的设备清单;
5.近3年宣传片制作相关业绩(附合同复印件两份);
6.提供自主拍摄的宣传片案例三部;
7.投标报价函(需详细明确配备人员、设备等);
8.合同签订后校园宣传片拍摄制作交付时间承诺函;
9. 售后服务承诺函;
10.需按照与甲方沟通后的内容要求,认真提供针对招标方适应的脚本方案。
11、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投标须知
1.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响应招标方在招标范围内产品所提出的开票要求;
3.本项目招标不收投标人任何费用,无论最终结果如何,投标人承担所有参与本次投标项目的所有费用;
4.来我院充分沟通后,按照脚本设计进行合理报价。
七、标书制作数量
本投标文件要求一式两份,正本1份,副本1份。
八、下列情况将会造成投标人投标无效
1.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标书;
2.未按招标书规定的内容制定投标书;
3.因投标人的恶意行为,使招标人遭受损失。
九、投标人的义务
1.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书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书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投标书中的所有承诺,将作为合同承诺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十、投标方式、地址及截止时间
1.投标方式:
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资审文件、投标书等装入密封的信封内,封条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封面注明“安徽新华学院2020年校园形象片拍摄制作项目”。投标书包括正副本各壹份,若正本与副本存在差异,以正本为准。将投标资料直接送至(寄至)安徽新华学院宣传处。
2.联系地址:
合肥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望江西路555号安徽新华学院宣传处
3.答疑时间:
2019年10月28日-11月8日。
4.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11月11日14:00时止。
十一、联系人、联系电话
1.联系人:李老师18155161601 朱老师 13349182075
2.联系电话:0551-65872028
安徽新华学院宣传处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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