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学院13#14#教学楼空调拆移及恢复安装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08
新华集团创办于1988年,总部位于中国合肥。30多年来,集团始终肩负“新华教育、兴国为民”的崇高使命,秉承“团结、务实、开拓、奉献”的新华精神,现已发展成为以教育为主,集科技、投资和金融于一体的国际化、现代化企业集团。
新华集团专注教育事业,成绩斐然,涵盖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和教育培训服务等领域,拥有中国新华教育(02779.HK)和中国东方教育(00667.HK)两家上市公司。旗下院校有安徽新华学院、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安徽新华学校等。
因单位改造需求,现对安徽新华学院13#、14#教学楼空调拆移及恢复安装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质的供应商投标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XJCG-2026-0078
2.项目名称:安徽新华学院13#、14#教学楼空调拆移及恢复安装采购项目
3.项目地点:合肥市望江西路555号安徽新华学院
4.项目需求: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
二、项目要求
(一)总体施工要求
1.本项目为13#、14#教学楼空调拆移及复原安装工程。因教学楼整体改造施工需要,需分别对13#14#教学楼内共计124台不同规格挂式、柜式空调进行拆除作业。
2.拆除完成后,分类开展转运存放工作:其中104台空调分别转运至13#14#教学楼三楼指定房间存放,剩余20台空调搬运至实验1#楼仓库存放(规格明细:1匹:1台;2匹:8台;5匹:7台;7匹:4台)。其中,存放于三楼指定房间的104台空调需在同楼层完成一次中转搬运,所有设备临时存放期间须采用防雨篷布全覆盖防护,避免设备受潮、受损、污染等。
3.待13#14#教学楼整体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计划于2027年3月按原设备内外机成套对应位置完成复原安装、整机调试,确保设备正常投用。
(二)质保服务要求
本项目整体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竣工验收后,免费提供5个月质保服务。质保期内,若设备出现冷媒泄漏、管路漏水、运行异常等各类质量及施工故障,中标单位须无偿提供上门检修、配件更换、调试整改等全套服务,保障空调设备正常稳定运行。
(三)拆除、搬运与存放要求
1. 空调拆除作业需同步拆除配套安装支架,对结构完好、具备二次使用条件的支架统一收集、规整存放,确保后期可循环复用。
2. 拆除全过程须严格按照制冷设备环保施工标准开展冷媒回收作业,规范操作、杜绝泄漏,符合环保及行业施工规范。
3. 原有柜机配套可复用电源插座需随设备同步拆除、妥善保管,待后期复原安装时配套原位使用。
4. 单栋楼宇空调拆除施工完成后,按既定分区统一转运存放:104台设备经同楼层中转搬运后存放于教学楼三楼指定区域,20台不同规格设备转运至实验1#楼仓库存放。
5. 所有临时存放的空调设备、配件均须使用防雨篷布全覆盖包裹防护,做好防潮、防尘、防碰撞保护措施,严禁出现设备变形、破损、受潮、配件缺失等问题。
(四)设备清洁标准
施工包含室内机外壳擦拭除尘、内机滤网清洗。
(五)管路及辅材施工范围
空调复原安装配套工作全部包干,涵盖外机排水管、外机排水嘴、铜管保温层重新包扎、外机排水管敷设至阳台预设的PVC管接口、墙体孔洞装饰卡圈安装、破损铜管焊接修复等全部辅材供应及施工工序,相关费用均包含在综合报价内。
(六)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空调拆除、安装全过程产生的包装废料、建筑垃圾、废弃管材等杂物,由中标方负责统一清理清运,完工后恢复场地整洁,做到工完场清。
三、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具备独立民事责任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空调安装、维修、设备拆装相关业务。
2.报价单位应具备3 年及以上空调拆装维修服务从业经验,自有持证专业施工人员。
3.报价单位证照齐全并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的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及服务能力。
4.报价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报价单位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信用资格要求:至报价截止时间,报价单位不得出现以下情况,否则报价无效:
(1)报价单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最高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2)报价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报价单位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为准);
(4)报价单位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为准)。
7.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8.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项目付款方式
空调拆除完毕搬至指定地点付合同总款的20%进度款,空调恢复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在15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总款的75%,余款5%作为质保金,于验收合格之日的次日起计,5个月内无质量问题或其他扣款情形的一次性付清(利息不计)。付款前,乙方需一次性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不付款。
五、现场踏勘时间
1.现场勘查时间:2026年7月10上午10:00
2.现场勘查联系人:钱有根18056053595
3.若报价单位未进行现场勘查,则被视为已熟悉项目所在地有关情况,包括现场环境、条件等。
六、报价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7月13日15:00前。
七、报价文件组成及编制要求(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无固定模板,须严格按以下顺序装订编制,否则作废)
1.报价文件总目录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公司简介。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报价表须加盖公章(统一格式见附件一)。
6.空调拆移、恢复周期承诺书。
7.售后、质保承诺书。
8.廉政承诺书、保证承诺书(见附件二、附件三)。
9.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见附件四)。
10.报价资料须统一装订成册,封面及密封骑缝处加盖公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安徽新华学院13#、14#教学楼空调拆移及恢复安装采购项目》报价文件,同时标注业务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11.报价文件密封盖章后,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邮寄仅限顺丰快递)至安徽新华集团采购部。
八、报价人须知
1.报价人必须对其报价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报价人一旦中标,其报价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报价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将作为合同承诺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报价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不论报价结果如何,询价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九、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55号安徽新华学院行政楼109室(新华集团采购部)。
2.联系人及电话: 崔老师13856058882 杨老师113615695143
3.办公电话:0551-65872629
十、重要提示
1.报价人对本公告中涉及对产品、服务等描述的技术参数、技术标准、产品配置等认为包含指定性、倾向性的内容,欢迎报价人向询价方提出质疑或咨询。
2.报价人在获得公告、文件等资料后,如果有问题需要询价方解释和答疑,应当于答疑截止时间前,以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方式向询价方提交质疑文件并提供电子版(发至询价方电子邮箱xhjtcgb01@xinhuaedu.com)。
3.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询价方电子邮箱发出,询价方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报价人应及时关注、查阅。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安徽新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采购部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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